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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获认为劳工 台大工会诉愿胜

学校预算删减 学校助理成减薪对象 经获认具雇佣关系后 权利将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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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 台湾台北报导)台大研究生在学校担任助理,因学校大幅缩减预算,时薪只有73元,薪水比在速食店打工还少,更低于最低工资;校方回应这只是学生奖励金,并不是劳资。台大工会14日表示,针对台大和北市府认为研究生助理非劳工,日前向劳委会诉愿成功,兼任研究助理、教学助理被认定有雇佣关系。

日前学生控诉,以新闻系为例,原本在学校担任助理,帮忙处理文书、协助研究等等, 平均一周工作6小时,以往可以领到4,840元,时薪201元,但这学期却只有1,858元,时薪剩下73元,比最低工资还要低,学校也没有事先告知,让学生出现经济问题。

台湾大学工会是由学生发起筹组,去年召开成立大会,并向台北市政府劳工局登记,但多次遭否决,经不断争取后,1日终于获台北市劳工局核可成立。

台大工会谈到,由于北市府劳工局认为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计划临时工和教学助理3者与台大不具雇佣关系,因此工会第一次立案登记时,导致发起人数不足而遭驳回。工会获准成立后,为争取其他助理的劳动权益,再次向劳委会提出诉愿,近期终于诉愿成功。

劳委会根据〈政府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规定,认为研究计划执行主体是校方且成果也归属校方,认定兼任研究助理和计划临时工,与台大校方有雇佣关系。

另外,教学助理部分,因从事工作才能领取薪资,校方也能对教学助理进行考评、任免等,因此也裁定台大和教学助理具雇佣关系。

台大工会认为,兼任研究助理,以及计划临时工和教学助理,获裁定和台大有雇佣关系后,就有正当性和校方进行劳动条件订定、工资工时的协商,如劳健保等过去被忽略的权利,往后也可获得保障。◇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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