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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马凶嫌是否享缄默权 引争议

2013-04-21 15:20 中港台时间|04-21 15: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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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1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20日法新电)美国警方拘捕波士顿马拉松凶嫌后,是否需要援引特例、不对他宣读保持缄默的“米兰达法则”,今天引发正反两方的激辩。

19岁嫌疑人佐哈.查纳耶夫(Dzokhar Tsarnaev)已归化为美国公民,昨天与警交战身受重伤,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美国民权联盟(ACLU)执行董事罗梅洛(Anthony Romero)说,唯有在公共安全“持续受到威胁”下,才能援引“公共安全”的特例。

“剥夺缄默权不仅有违美国精神,也加深公平定罪的难度。”

律师奥蒂兹(Carmen Ortiz)告诉记者,佐哈被逮捕后,当局援引公共安全特例,延后对佐哈宣读米兰达法则。

然而,多位共和党籍议员不仅支持不宣读嫌疑人缄默权,还进一步主张,应宣告来自车臣、在美居住10年的查纳耶夫是“敌方战士”,司法地位等同关达那摩军事监狱的拘留者。

参议员葛兰姆(Lindsey Graham)、马侃(John McCain)、艾约特(Kelly Ayotte)和众议员金恩(Peter King)在联合声明说:“不宣读米兰达权利是合理作法,符合美国国安利益。”

“然而,我们担心,设下48小时侦办时限,并单靠米兰达权利的公共安全特例,恐铸下国家安全疏失。”

不过,民主党籍、参院军事委员会主席李文(CarlLevin)持不同意见,他说他充分信任美国司法制度,能在非军事联邦法庭审判嫌疑人。

他警告:“没有任何以敌方战士拘留(佐哈)的法律基础。”

根据最高法院1966年裁决,警方必须宣读米兰达权利,告知嫌疑人他们有权保持缄默,以保护他们非自愿说出让自己负罪的证词。

根据标准法规,唯有警方宣读米兰达法则之后,嫌疑人所说的话才能当作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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