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金多渠道外流堵不住 地下钱庄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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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任义报导)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在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过程中,“地下钱庄”仍是主流方式。有银行业人士表示,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制止不住。

银行业人士:中国资金外流已经堵不住

美国全国地产经纪商协会(NAR)发布年度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人在美国的购房花费仅占所有外国人在美国购房花费的5%。而2011年,这个比例跃升至11%,中国人(包括香港买家)在美国购置房产花费90亿美元,使中国人连续两年成为美国房产第二大海外买家。

2010~2011财年,中国买家在澳大利亚房地产市场投资40.9 亿澳元,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海外买家。

房地产咨询公司高力国际2012年初公布的报告显示,过去20年,中国内地投资者在加拿大购置房产呈上涨趋势,中国买家在加拿大温哥华购房者中的比例,从2011年的29%上升到2012年的超过40%。

2011年6月,据英国莱坊房地产经纪公司调查显示,中国买家4~5月在伦敦花费1.2亿英镑购房。

2012年8月,塞浦路斯明确第三国国民获得永久居留权条件,两个月内中国买家就购买600余套房产。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 《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中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表示,中共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

大陆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对大纪元记者说:“大陆的经济状况不好,很多合法或非法的资金都把目光投向海外,每天我们行有很多资金在流转,从资金流向来看明显是有问题的,从资金量和周转期也可以看出来不正常。”

资金外流致地下钱庄生意兴隆

地下钱庄的资产转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境外赌场洗钱和境外银行卡套现也很好地实现了绕开中共外管局向海外转移资金的行为。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导,在深圳市中心有很多挂着留学中介牌子的店铺,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地下钱庄”。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是世界重要的金融重镇,资金的便捷性和高度自由化备受资产转移者的追捧,资金在香港,就意味着能够顺利进出所有发达经济体。

地下钱庄让资金转移人将钱汇入其在境内的账户,然后地下钱庄将等值的外币存入在境外为客户开设的户头,一般同时会用若干个账户操作以规避监督,在这个过程中,地下钱庄会按照交易额的0.8%~1.5%来收取手续费。

在老挝金三角赌场做巡场的阿海,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经常会有中国人来找我们,想把钱转出来。赌场的公共部已经把中国、缅甸、泰国等国家政府打点好了。只要客人把钱存到我们指定的账户,我们就可以在外面给他存入想要的外币,当然我们也是要收手续费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沈彦炜表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可以说是最通常最普遍的做法,近年来通过贸易渠道和海外并购渠道实现大额资金海外转移正在越来越普遍。

进出口贸易下的资金外流方式

金融业人士分析认为,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无论是海外投资或者移民,根据中共央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于是中国的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开始了外流转移。

在贸易项下的资金外流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国内贸易公司可以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

有熟悉内幕人士揭露,在实务操作中还有一种比较普遍也很难稽查的方法:国内贸易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

这种现象已经在公开的贸易数据中有所反映。据中共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内地对香港的出口总值为1056亿美元,同比增长74.2%。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一季度出口不仅大增,且远远高于进口,这是反常的。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表示,并不排除有资金以通过香港贸易转口的方式把资金和利润向境外转移的可能。

境外投资下的资金外流方式

除了贸易项之外,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出也在兴起,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海外并购渠道。2011年,中共发改委公布了对外投资项目新的核准权限:对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1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

有分析人士认为,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增加,从另一方面来说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在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中共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度,用于前期的调研,一般不超过总投资金额的15%。假设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

“类地下钱庄”的外资银行

在资金外流的过程中,很多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同样扮演着“类地下钱庄”的角色。跨境银行的特殊过境服务通常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

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

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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