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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3岁少女嫉恨同学漂亮 将其杀害肢解

2013-05-08 02:07 中港台时间|05-08 23: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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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8日讯】去年4月,一名未满13岁小学六年级少女覃某因嫉恨同学漂亮将其杀害并肢解,近日因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再度引发民众关注。

据大陆媒体报导,13岁的被害人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六年级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同班同学,两家同住一条街,相隔不足150米,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两人在家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致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覃某用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致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

广西警方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该消息引发民众热议:

Boss单微博达人:这个世界太疯狂了!13岁!

A一杆老烟枪B:这是怎样的一个时代,人性在哪里?!

Sunny的围脖生活:清华投毒痴呆1个,马加爵锤杀死4个,复旦下毒死一个,南航刺杀死1个,这又曝光一个,还未成年!

非洲白马王子微博达人:我能活到这么大,感谢从中学到大学的所有室友!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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