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A泄密者匿港事件 拷问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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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1日讯】(2013年6月11日大纪元记者林怡、李真香港报导)美国政府最近被揭发大量监控本国民众私人信息,泄密者前中央情报局(CIA)技术助理斯诺登(Edward Snowden)日前向媒体透露,他目前藏身香港,试图寻求政治庇护。多位立法会议员认为,斯诺登藏身香港未必安全,而香港也并非如他所说有充份的言论自由,又担心他曝光美国的监控情况有可能被中共大做文章,不利于美国今后批评中共等极权国家。

爆料英美监控私人信息

据英国《卫报》(The Guardian)报导,现年29岁的斯诺登(Edward Snowden),是美国中情局前技术助理,现受雇于一家美国国防工业承包商。他在接受访问时承认,他知道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这样势力强大情报机关的秘密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如果他们想要找到你,他们一定能够找到你”。但他表示最终决定走这一步,是不愿坐视美国政府剥夺民众的“隐私和基本自由”。

《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近日先后报导了英美情报机构秘密监控和收集数以百万计公众电话记录和网上活动记录的消息,消息来源其后证实就是斯诺登。

《卫报》报导说,他们是在斯诺登要求下,才决定公开他的身份。据悉斯诺登早在新闻曝光之前的5月20日便已经飞抵香港,并藏身于本港中环一家酒店。他解释选择藏身香港的原因,“香港有着深厚的言论自由传统,而人们马上便想到中国的‘防火长城’,大陆对言论自由有着严厉限制,但香港人有着上街抗议深厚的传统,惯于公开表达意见,这里的互联网没有过滤,不比任何西方政府差。”

前CIA人员盼获冰岛庇护

至于目前的打算,他希望港府不会将他遣送出境,同时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表示担心,希望最终能在类似冰岛这样的国家政治避难。他说:“我希望是向一个有共同价值理念的国家申请庇护,最符合条件的是冰岛。他们会支持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权利。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么样。他们(美方)可以向国际刑警发出通知,但我相信自己在美国领土以外没有犯罪,到时事情很明显就是政治性质。”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导称,中美峰会刚结束,斯诺登选择藏身香港,似乎又给中美双方多出了一个新难题。

斯诺登藏身香港的消息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他逃港的动机也有所质疑。

香港立法会议员单仲偕对斯诺登宣称香港有言论自由的说法,有所保留。他说:“作为香港人而言,我们都很担心香港的言论自由已经越来越收窄,这位人士斯诺登先生选择来香港,我觉得他对香港的情况不太了解。”

议员:中共或借机大做文章

他认为,对于斯诺登批评美国政府监控人民的私人信息,中共当局可能会借机大做文章。

“我相信中方乐意见到他继续批评美国政府,有更大的借口,因为如果越批评得多的时候,美国政府就没有这么多的道德力量去批评中方是否打压言论自由,有没有危害言论自由,有否侵害个人私隐等等。因为你自己批评者都已经做了这些事,你批评中国政府的时候,你又做同样的事,你就没有道德力量,更加没有威信去批评中国政府,所以中国政府继续乐于见到这位先生继续批评美国政府。”

单仲偕估计,香港在中共的管治下,“作为敌人的敌人,他选择在香港可能是觉得比较安全。”然而,“如果站在美国的角度,可能他已经是超越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是有无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

据悉,美国国家安全局已向司法部提出刑事公诉声请,要求缉拿泄密者。

美国可要求港府引渡疑犯

现职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议员坦言,斯诺登来港寻求政治庇护不切实际,因为香港与美国已签署引渡协议。“一般而言,不可以引渡税务犯罪的行为或政治犯罪的行为,而引渡刑事行为需要在两地都是违反法例的,这些基本原则和其它国家的引渡的条文都差不多。”

他又表示,若美国要引渡斯诺登,需先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再由律政司向法庭申请引渡令,其间被引渡者可以抗辩,而律政司也会考虑引渡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和人权等原则。

现时的港美引渡协议是在1998年生效。根据协议,香港可以应美国要求,拘留被要求引渡者60天,期间美国需向香港律政司提出正式引渡要求。

汤家骅认为,斯诺登留在香港未必安全,如果冰岛政府愿意提供政治庇护的话,可能离开香港到其它国家会比较好。

美国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反恐与情报小组委员会主席、共和党议员金格(Peter King)要求当局立刻启动引渡程序,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受审。他担心中共的情报人员会带走斯诺登盘问,套取有关美国情报系统的资料。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议员表示,斯诺登可以向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申请难民身份,如果获批准,香港政府不能递解他出境。“斯诺登可先写信给行政长官声称他是政治犯,又或待行政长官作出决定后,司法复核行政长官的裁决。若法庭裁决他是政治犯,特区政府不可以押解政治犯回国。”但是,斯诺登需要有理据证明他受政治迫害,并由法庭裁决。

23条未立法或不妨碍引渡

汤家骅提出引渡的障碍,就是引渡必须两地犯罪对等,而香港未就23条立法,没有关于窃取国家机密的法例,或不利美国引渡泄密者。涂谨申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香港即使没有就23条立法,仍然有罪行对等的元素存在,即香港也和美国一样,有类似规范官方雇员不能泄密的法律。“我担心斯诺登被误导,很大件事。”

对于斯诺登藏身香港,港府官员和保安局、美国驻港总领馆和冰岛总领馆均拒绝作出评论。美国驻港总领馆助理公共事务主任罗宾逊(Scott Robinson)在回应法新社查询时说:“我们现阶段没有什么可向你提供。”

斯诺登泄密事件回放

前中情局技术助理斯诺登最近4年为美国国防工业承包商工作,有机会进入美国国家安全局夏威夷分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接触机密文件。上月20日来到香港之后,他多次向英、美传媒爆料。

上周三(5日),《卫报》率先报导了美国一个“秘密法庭”下令电话公司威讯(Verizon)将数百万份用户通话记录转交给美国国家安全局。

紧接着,《卫报》和《华盛顿邮报》又相继报导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利用一个名为“透镜”(Prism)的间谍程式直接进入包括脸书、谷歌、微软、雅虎等九大互联网通讯巨头的服务器,获取公众私人通信资料。

上周四(6日),斯诺登在酒店接受《卫报》记者格林沃尔德和普瓦特拉斯专访时说,他不再相信秉承前总统乔治‧布什情报政策的奥巴马,不想公众私隐及自由再遭侵害。考虑良久,他决定揭露美国一直监控网络和收集民众的电话记录。

来港前三星期,他趁工作时复制多份机密文件,之后声称要医病,向上司申请放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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