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曝斯诺登受警方“保护” 美促拘捕引渡

【大纪元2013年06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凯熙编译报导)美国联邦法庭21日,正式以间谍罪名起诉前国防部资讯合约承包商雇员斯诺登,对这起国防泄密案跨出实际的法律行动第一步,并计划要求港府依双边签订的引渡条约,以临时拘捕令扣押斯诺登。但有香港报纸透露斯诺登正接受港警的保护中,不过当局拒绝对这项传闻做出回应。

根据路透社报导,美国维吉尼亚州东区的联邦法庭,21日对斯诺登提诉。起诉书指出,斯诺登涉嫌犯下窃取政府财产、擅自泄露国防资讯、肆意公布通讯情报给未经许可之人等罪名起诉他。起诉书的后两项罪名涉及“美国间谍法”(U.S. Espionage Act)的刑责,被告罪名成立的话,将被处以罚缓及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

因为斯诺登泄密前任职的国防资讯承包商Booz Allen Hamilton的总部,位于维吉尼亚州东区的司法管辖区内,因此由该联邦法庭对他提出起诉。

两名不愿透露身份的美国官员表示,美国政府打算向香港政府提出双方签订的引渡法条例,要求港府将斯诺顿引渡回美国。

美国《华盛顿邮报》21日一早,是最先披露政府以间谍罪起诉斯诺登的媒体,该报指出美方要求港府以临时逮捕令扣押斯诺登。不过,香港政府虽然拥有独立的特区行政权和司法权,但是仍属于中共政府的管辖区。

香港的《苹果日报》也选择在此时爆料表示,根据警方的管道消息指出,当局的反恐官员已经和斯诺登接触过,并为他安排了一个安全的住处及提供保护。但是《南华早报》则报导,警方否认提供斯诺登保护任务,不过确定他目前在香港的某个“安全”的地方。

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则拒绝对媒体的报导内容发表任何评论,他表示港府会依法处理此案。

根据深谙引渡条例的律师表示,美国和香港在1998年互相签订了引渡条约,双方迄今对引渡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司法审判的合作关系良好。但是嫌犯必须先经过香港法院开引渡审判庭,确认被告符合引渡条例后,才会依法将嫌犯递解出境回犯案国,整个引渡过程可能需要花数年的时间。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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