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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十二年国教 免学费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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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7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高级中等教育法,高级中等教育由学生依性向、兴趣及能力自愿入学,并依一定条件采免学费方式办理。

根据教育部先前规划,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政策,高级职业学校全面补助学费,高级中学学费设补助基准,家户年所得新台币148万元以下者全额补助,预估5年可省下137亿余元。

教育部长蒋伟宁日前表示,高中教育阶段属于“非义务”、“不强迫”性质,十二年国教高中部分学费设补助基准,103年度所需经费约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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