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关于EB-5投资移民审批政策备忘录(5)

张雪梅律师

移民局于5月30日发布了最新的EB-5投资移民审批政策备忘录,为EB-5投资移民申请的审批工作提供政策性指导。移民局以往颁布的EB-5投资移民审批政策备忘录如果未被撤销并且不与此最新备忘录冲突将继续有效。此备忘录从各个方面对EB-5投资移民进行了介绍并对EB-5投资移民有关申请的审批提供了指导意见。我在上几周曾撰文对移民局的这一政策备忘录向大家陆续进行了初步介绍,下面我将继续介绍该政策备忘录的其他有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移民局的备忘录在讨论EB-5投资移民10 个全时就业机会后接着讨论了一些EB-5投资移民申请程式上的问题。根据EB-5投资移民有关法律规定,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首先向移民局递交初步申请(I-526)以确定其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I-526申请获准后申请可以接着通过向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在美国境内转为绿卡或通过美国驻外使领馆签证后持绿卡进入美国。I-526批准后投资移民申请人获得的是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两年后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证明在此期间保持了法律要求的投资并创造了或在合理的期间内将创造10个符合要求的就业机会就可以转为永久绿卡。

  在非地区中心的个别投资移民申请中,申请需要首先向移民局递交I-526申请及有关支援档,证明申请人已经或正在向一个新的美国商业实体积极投入法律要求的资金并且该商业实体将会创造10个符合条件的直接就业机会。在地区中心投资移民的情况下,地区中心需要先向移民局递交地区中心资格的申请(I-924),设立地区中心的人员可以是投资移民申请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员。在移民局批准地区中心申请后,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通过地区中心向移民局提出投资移民申请并且证明地区中心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管道创造10个就业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I-526临时绿卡申请阶段,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其已决意(committed)投入法律要求的资金但不必证明这些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只要证明投资人正在积极投入所要求的资金就可以了。但仅仅只证明投资的意向(mere intent to invest)或将来投资的安排而没有实际投资(prospective investment arrangements without present commitment)是不够的。同样,在I-526临时绿卡申请阶段,申请人不需向移民局证明已经创造了法律要求的所有就业而可以通过运营计划(business plan)证明会创造法律要求的就业机会就可以了。

  投资移民临时绿卡的期限是两年,申请人需要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内向移民局提出绿卡转正,即永久绿卡的申请(I-829)。I-829申请必须有证明下列事实的支持档:已经或正在积极投入法律要求的资金,被投资的商业实体已经或将要创造法律要求的10个就业机会。虽然在绿卡转正时申请人不必已经投入法律要求的全部资金,但至少应已经投入大部分资金。此类证据可以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银行证明(bank statement),收据、发票、合同、营业执照、联邦或州报税表、联邦或州季度工资单等。绿卡转正申请还必须证明已经创造或在合理期间内将要创造10个就业机会。合理的时间给转正申请的条件提供了一点灵活性,但此灵活性不是无限的。EB-5投资移民的有关法律要求和临时绿卡申请一同递交的运营计划中证明可能在两年内创造10个就业机会。是否更长的时间仍然构成合理期限要根据申请的全面情况(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 presented)来衡量,但通常在临时绿卡两年到期的一年内将被创造的就业机会通常会被认定是在合理期限之内。

  由于经营策略随着新机会的发现和现有计划的改善而不断变化,地区中心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申请(I-924)修改(amend)已经批准的地区中心设定。I-924表格列出了某些修改申请的理由, 包括组织结构、管理、投资专案的改变(包括用来预测以往批准的投资专案下创造就业的经济分析和运营计划的改变)。一个地区中心改变其从事的行业(industries of focus)、地理范围(geographic boundaries)运营计划或经济分析方法(economic methodologies)可以不需要递交正式地区中心修改申请。但是如果一个地区中心想在I-526申请前就确定其上述修改得到移民局的认可,该地区中心可以选择先递交地区中心修改申请。当然所有地区中心每年都必须向移民局递交I-924A申请以提供更新的资讯来证明该中心将继续在批准的地区内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地区生产力,创造就业,或增加了国内投资(increased domestic capital investment)。

  以上是移民局在5月30日发布的最新EB-5投资移民审批政策备忘录内容的继续介绍,此备忘录它从各个方面对EB-5投资移民进行了介绍并对EB-5投资移民有关申请的审批提供了指导意见。我将在今后继续对此备忘录的其他内容向大家进行介绍。

  本文仅系有关法律知识及信息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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