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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法庭判赔偿唐慧但拒道歉

秦雨霏
2013-07-16 04:57 中港台时间|07-17 18: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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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雨霏编译报导)周一湖南省高院作出有利于唐慧的判决,她去年因为上访要求更加严厉地惩罚绑架和强奸她的11岁女儿的男子,被判18个月劳教。但是法院拒绝批准她要求劳教委书面道歉的要求。此前地方当局还严禁她对劳教判决本身提起起诉。

美联社7月15日报导说,一个成为反对中共劳教制度风潮象征的女子周一在引发公众巨大关注的上诉要求赔偿的案件当中获得一个罕见的胜利。

劳教制度早年被用来惩罚共产党的批评者,现在被地方官员用来对付那些在各种问题上包括土地权利和腐败方面挑战他们的权威的人。唐慧这样的案件在去年引发批评,包括许多政府内部人士,公众对改革的期待随之增加。

一月份,唐慧起诉永州劳教委要求获得道歉和赔偿,但是这个诉讼四个月之后被拒绝立案。然后她向省法院提起起诉。

唐慧的律师说,周一,法院裁决劳教委支付唐慧2,941元人民币,因为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并造成精神损害。

唐慧的一个律师徐利平说,唐慧已经接受这个裁决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它给了她安慰。

“对于唐慧,这是一个较大的转折点。现在她可以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了。”徐利平说。

唐慧的另一个律师浦志强说,这个诉讼的意义是有限的,因为它聚焦于获得赔偿,而不是质疑她被给予的劳教判决的合法性。

“法庭裁决是对案件施加影响的不同的力量的妥协。当然它并不是意味着取得了真正的公正或公平。”

浦志强说,唐慧受到地方当局的施压,要求她不要递交针对劳教判决本身的起诉,所以她唯一的平反道路是寻求经济赔偿。

“从赔偿的方面来说,这个裁决是基于证据,应该受到欢迎。”浦志强说。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说,这个裁决也相当于法院默认唐慧的案件特别恶劣。

“对于唐慧这样的人,这完全是不公平的。她的女儿经历了一个可怕的事情,你却送她去劳教所?这完全不能自圆其说。”张鸣说。

但是法庭裁决说,唐慧要求永州劳教委给出一个书面道歉不予批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这可能是当局避免承认不法行为的一个策略,张鸣说:“即使劳教委输了这个诉讼,也不意味着他们承认他们错了。”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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