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会议争持激烈 七大议案政治局内部受阻

【大纪元2013年09月08日讯】中共党政军高层在夏都北戴河召开了5个中央级会议,原定会期15天,却于8月13日提前结束。会议讨论、审议的12个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大议案中,有7个重大议案因争持激烈、分歧严重而被搁置。

7个重大议案分歧严重被搁置

香港《争鸣》9月号报导,党政军高层原安排在夏都北戴河召开4个中央级会议,并定在8月17日结束。现会议已提前在8月13日结束,期间又增加了一个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央各部委办、省、地区、各大军区负责人出席。

在夏都召开的为期11天的5个中央级会议期间,大会、小会交叉进行,仅各种小会就有28个,主要是协调讨论政经议案,希望能把分歧、争议减到最小程度,但事与愿违。据有关消息称:在讨论、审议12个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大议案中,有7个重大议案因争持激烈、分歧严重而被搁置,有的议案已是近10多年来老生常谈的社会民意主流和呼声强烈的诉求。

官员申报公示财产 政治局内部受阻

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按规则、按时间申报、公开、公示个人、配偶及子女经济来源和财产。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国务委员、人大副委员长、中纪委常委在9月底完成申报,并作出公开、公示;

(二)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中央部委办正部级、地方党政、人大、政协正省级在10月底前完成申报,并作出公开、公示;

(三)中央部委办副部级、地方副省级在11月前完成申报,并作出公开、公示;

(四)中央司局级、地方地厅级在12月底前完成申报,并作出公开、公示;

(五)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县处级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申报,并作出公开、公示;

(六)为有关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议案,交付中共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列入法律条文通过生效;

(七)在过渡期,凡不能按规定、按时申报、公开、公示,经教育批评仍不改正,一律开除党籍、撒销公职处分。

据知,有关申报、公开、公示财产的议案在政治局内部就有阻力和反对意见,中央部委、地方党政负责人持反对、保留意见的占大多数,其中所谓理据是:公开、公示后社会会震荡、会形成对党政高、中级干部沉重压力,导致社会混乱、管治失控等。

官员家属外国国籍和居留权问题

关于党政军、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外国持有当地国籍、居留权等处理意见。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地方司师(副级)以上党政军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抉择、处理,否则必须离开所在部门、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二)凡配偶、子女持有外国国籍、居留权的一律不宜在党政、国家机关、部门担任正级县处级干部,不宜在军队、国防等系统担任领导职务;

据中组部7月中旬报告指:现职副省部级高级干部中,有近1,300多位的配偶、子女在外国有居留权、持外国国籍;现职地厅级高级干部中,有7,200多位的配偶、子女在外国有居留权、持外国国籍。

现已退离休的政治局常委、委员、人大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当中有42位的子女在外国持有外国国籍、居留权。

关于官员超规格福利和住房

关于在职(包括已退离休)公职人员持有超规格、标准享有国家福利、补助性住宅处理意见。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上缴有关超规格、超标准的住宅;

(二)按当年市值价补价,但不准出售;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正当理由又继续占有住宅的一律作违纪处理。

社科院、住房建设部、中央研究室联合调查报告指:已退离休地厅级或以上干部86%以上是违规、超标持有业权住宅,约有15万7,000多套。现任地厅级或以上干部,68%以上是违规、超标持有业权住宅。

此外,其他被搁置的议案还有:关于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通过正常人事、组织程序担任中央部委、地方省、市、县政府正级职务,地方高、中级法院正级院长,高、中级检察院正级检察长;党政、国家机关、部门持有的“小金库”要在规定时问内封存、上缴,按中央政策统一处理;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和地方负债承受力规定意见;省级地方政府人员编制及薪酬、福利等待遇的意见等诸多问题被搁置。

(责任编辑: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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