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11日电)桃园县芦竹乡一家工厂排放强酸,被依法送办外,桃园县政府环保局今天也裁定勒令工厂停工。
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表示,稽查人员昨天深夜在芦竹内厝路附近巡查时,发现道路旁水沟排出不明废水,往上游追查后发现这家工厂,私接软管排放强酸。
经稽查人员采样检测,废水pH值为1.6,为强酸且具腐蚀性的有害废液。
稽查人员进入工厂稽查发现,排水管线连结到一个5公吨的黑色大桶槽内,而桶槽内的酸碱值与废水相同,证实为同一污染源,厂方人员百口莫辩下坦承犯行。
环保局表示,工厂负责人随即被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移送法办,今天也裁定勒令工厂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