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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法全球追责?民团吁建预警保护机制

多个民团30日警告,此法将不再局限于中国境内民族政策,而是透过法律形式,将政治统战、意识形态输出及对外交流制度化。(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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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7月1日上路,引发国际高度关注。多个民团30日警告,此法将不再局限于中国境内民族政策,而是透过法律形式,将政治统战、意识形态输出及对外交流制度化,呼吁政府建立预警及保护机制,并严惩在地协力者,降低中共法律“长臂管辖”的影响。

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6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意谓即便人在台湾、日本或美国,只要中共认为言论涉及新疆、西藏、香港、台湾等议题,都可能被纳入追究范围。

此外,7月1日当天,同时也是香港主权移交中国29周年,以及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共将在北京举行会议,按照过往惯例,中共党魁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内容很可能将涉及台湾议题。

民团吁防范中共跨国镇压

台湾北社、台湾之盾民主大联盟等多个台派团体30日共同举行记者会表示,此法已不再局限于中国境内民族政策,而是透过法律形式,将政治统战、意识形态输出及对外交流制度化,将对台湾及国际民主社会带来新挑战,提醒政府应有因应策略。

台湾北社社长罗浚晅表示,若单纯就台湾立场、两岸关系立场而言,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第21条企图建立一个民族认同的工程,推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形同从法律战变成认知战。

同时,在第41条完成统战的法律化,更在第63条里建构域外的“追责机制”。罗浚晅表示,这代表中共已全面对他国人民启动法律战到心理战,这个法条21、41跟63合并起来,他们称它为“426条款”。代表这个法律已经逾越一般内国法应该有的精神跟价值。

国际关系与国安战略学者陈文甲表示,该法已成为中共国安的维权工具,未来只要有所谓的“破坏民族团结”言论,就有可能被中共认定触法,但具体的破坏标准却没有明确说明,这使得执法者有更高的裁量权,导致台湾民众过境中国或他国,都可能成为中共长臂管辖、跨国镇压的目标。

陈文甲建议,台湾不仅应注意防范中共的跨国镇压,更应该联合美国、日本等国共同谴责、抵制中共。民团呼吁,政府首先应建立预警系统,再者,要制订保护机制,以相应的立法保护经商、求学、旅游的国民。第三,则要有反制措施,也就是严惩协助中共宣传、密报等在地协力者,才能守护台湾的民主自由。

立委:目标是海外的中国人

对于中共即将上路的新法,立法委员林俊宪表示,中共自己也知道很荒谬,但只要1、2个案例就够了,效果就达到了。然而要理解中共真正的意图,得先厘清“境外”究竟是什么意思?

林俊宪解释,在中国的法律用词中,“境外”其实有专门的特殊定义,代表所有中央政府无法直接行政、治理的地方,所以不仅代表外国,还包含实施所谓“一国两制”的港澳。最后,就是他们管不到又宣称“拥有主权”的台湾。

不过林俊宪也警告,香港《国安法》通过后,政府就不断警告国人非必要不前往香港,如今就算人不是到中国境内,连“境外”的港澳也是中共说了算,台湾人就算自认没做什么,也不知道会因什么理由被莫名逮捕。

他表示,中共想要在台湾跟其他国家,直接抓捕非中国籍人士,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中共此法真正的目标,不是针对外国人,而是那些身处海外的原中国籍人士。”林俊宪分析,这些在国内还有亲戚朋友的中国籍人士,因为有“软肋”,中共就能胁迫他们回国受审,一旦抓捕后,中共就会大肆宣,称连“境外”人士也得屈服。说到底,又是一次内宣戏码罢了。

林俊宪强调,在中国经济越来越不乐观的情况下,以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和控制维持社会稳定,是必然的走向,“民族团结”如此空泛的用语,摆明就是为了方便随时罗织入罪而订,长年身处中国的台湾人还是要注意。

台联党吁政府提谴责

台联党6月30日表示,此法除了强迫中国人服从于中共党魁习近平的淫威之下,对外也对台湾的文化发展带来恐吓与挑战。

台联党主席周倪安表示,《民族团结法》的立法原因,代表习近平政权执政无能、经济状况江河日下,所以才诉诸法制,要求各中国境内各民族“团结”在习近平政权之下。有这样的立法出现,恰恰证明中国内部的不团结。

台联党说,这种迫害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法律,让中共的极权统治发展到新的高峰。可见《民族团结法》,就是族群政策的国安法。

对此,台联党主张,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建立台湾人自己的国家才是台湾人的历史使命。台湾政府应对中共提出谴责外,更应该在文化政策上,以“台湾主体认同”为本,作为反制手段。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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