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改写报导)国内知名兼营网咖的连锁电脑店,平时也经营两岸电脑零件买卖生意,刑事局调查发现,业者为将在中国的盈利变现回台,竟暗中从事两岸地下汇兑,在全台7家门市安排“汇兑专员”,提供点钞、面交服务,自2021年起至2025年共经手2.6亿余元,依违反《银行法》、洗钱等罪送办。
刑事局去年中旬破获一起假投资非法吸金500万元案,在追查金流时意外发现,有部分赃款竟流入国内某知名连锁电脑公。经查,该电脑公司平时经营两岸电脑零件买卖,为将在中国赚取的盈利变现回台,竟自2021年起开始兼差当起“地下银行”,私下提供有人民币需求者进行兑换。
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沈男为扩大服务,更将自家位于全台的7间实体电脑门市作为服务据点,安排6名“汇兑专员”在各门市内提供点钞、面交服务,截至2025年12月被查获止,该公司在4年内经手非法汇兑金额合计达新台币2.6亿余元。
专案小组去年12月4日兵分多路前往台北市南港区、新北市树林区及土城区、桃园市中坜区、台中市南区、彰化县大村乡及员林市、高雄市新兴区等地,搜索该电脑公司7间门市及沈男等7名犯嫌住所,将沈男等7嫌查获到案,并查扣现金873万余元、手机、存折、电脑各1批等证物。
全案依违反《银行法》、《洗钱防制法》及诈欺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经检方向法院声押沈男获准。专案小组另针对沈男名下多达22笔的不动产声请扣押获准。
刑事局呼吁,地下汇兑是不法分子或诈骗集团常用的洗钱管道,许多业者可能以为只是顺便帮客户、同行调度资金,如两岸贸易赚取差价、代购等,但只要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私下替不特定人办理资金异地移转或兑换,就已经违反《银行法》第29条相关规定,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罪。◇
责任编辑: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