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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思豪宣布扩大带薪病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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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特约记者李大宇、孙卫纽约报导)1月17日下午,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宣布,将对带薪病假法案进行更新,要求纽约市内所有5人或5人以上企业,都要执行带薪病假的规定。
  
白思豪和市议长韦华莉(Melissa Mark-Viverito)当日在布碌崙就带薪病假的立法举行集会,他们希望这项去年通过的立法可以扩大范围到只有五人的小企业,预计能有另外50万纽约人可以因之受益,白思豪希望,这项立法可以在今年4月1号得到实施。
  
“带薪病假法案去年获得通过,更新后它将成为全美最具效力的相关法案,在至少5名雇员的企业中工作的人,都将享受带薪病假。” 白思豪说。
  
纽约市的带薪病假立法去年在市议会得到通过,但只包括拥有至少15名雇员的企业,新法案把适用底线放至5人或5人以上的小企业,他们的雇员每年将得到最多5天的带薪病假。
  
韦华莉表示,个人对工作时间的支配不应成为奢求,人们不应在工作和健康间挣扎。
  
白思豪认为,现在是让另外50万纽约人获取带薪病假的权利的时候了。
  
市议员顾雅明简要介绍了员工个人获取带薪病假的条件。
  
“当然这些员工必须是全职,(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而且第三天请假的需要医生签名。” 顾雅明说。
  
新法案还计划去除制造业的豁免权,即全市7万6千名制造业工人将全部依法享受带薪病假。此外,新法案也将祖父母、孙儿孙女、兄弟姐妹加进了家庭成员的定义。
  
“不管什么家庭,他们的孩子都需要被照管,需要祖父母照管,需要叔叔阿姨照管,需要兄弟姐妹照管,这些人都须要带薪病假,无论照管孩子的是谁,无论谁生病 需要帮助。” 白思豪说。
  
全市将有另外4万4千家企业受新法案约束,但有小商业主表示,每年5天的带薪病假对东家来讲不划算,前市长彭博一直反对带薪病假,称这是“工作杀手”。
  
顾雅明表示,法案对民众是很好啦,但是有些小商业可能担心能不能够维持这个福利。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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