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是谁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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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25日讯】接受教育是人类的最基本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可是在中共邪党把持的中国大陆,它一边把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的权利、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写进宪法和法律,一面又去肆无忌惮的去践踏和破坏。

在中共邪恶政权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十四年当中,有许许多多和父母一起修炼的法轮功小学员遭受迫害并被无辜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也有许许多多的孩子因为父母修炼无辜遭受株连,也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在这里仅举明慧网报导过的几个案例:

戚旭明是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镇一百二十三中学教师,丈夫叫王有宝,他们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的儿子王殿刚,在北京师范大学读书。夫妻俩自得法以来,处处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在哪里人们都说他们是好人。儿子品学兼优,考上重点大学,全家人沐浴在幸福之中。可是自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祸从天降,给这个幸福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在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乡政法委书记李文祥等邪恶之徒却将这样的好人、学生们爱戴的好老师,无故从家中抓走送到马三家教养院,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在马三家教养院因坚修大法,不写保证书,被马三家的邪恶之徒残酷迫害,她用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据理抗争,恶警们竟残忍的把她的食管割开强行灌食。父亲王有宝毅然走上了进京上访之路,在大连被恶警抓回,在大连市金州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他们的孩子王殿刚因此失去父母,还无故被北京师范大学开除学籍,在家中无依无靠,一家人顷刻之间妻离子散了。

大连法轮功学员林萍,女,五十八岁,二零零零年为证实大法遭恶警绑架送沈阳马三家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七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儿子是大连理工大学的学生,也修炼大法。林萍第一次被抓时,学校以勒令退学相威胁逼她儿子写“保证书”,林萍的父亲为配合学校也来到她家,撕孩子的大法书、撕师父像,打孩子嘴巴子。在妈妈第二次被抓、在学校和亲属的双重压力下,孩子的精神一下子崩溃了,见到和他妈妈年龄相彷的,就跪下来喊妈妈,求求妈妈快回家吧。之后多次送精神病院医治还是精神不正常,经常往外跑。林萍丈夫是个老实厚道的科研人员,不久退休,整天守着一个二十多岁疯疯癫癫的儿子。学校的老教授和领导都很同情林萍一家的遭遇,一个有正义感的领导还亲笔写信和打电话给马三家劳教所要求减期,可是邪恶的劳教所不但不放人还继续迫害。

李颖,是北京市昌平区法轮功学员陈淑兰的女儿。2003年1月9日-2005年2月4日这段日子里,在母亲、外公外婆相继被非法关押、两位舅舅一位小姨被迫害致死后,当时只有十岁的小李颖被北京昌平“610”送入敬老院。作为该敬老院中唯一的儿童在这里度过了两年多的岁月。在敬老院里,她基本没有人身自由,等于是个小“囚徒”。

在这里我们引用一段当时明慧记者采访李颖时的一段文字:“2005年农历新年前夕,我们见到了处境十分艰难的李颖,虽然年仅十三岁,但从她那过于成熟和忧郁的目光里,我们深深的感到,艰难和不幸的生活,给李颖内心深处留下了无尽的伤痛。” 李颖:“到了晚上八点左右他们要把我妈妈带走,我死活不同意,紧紧的抓住妈妈的胳膊不放,不许任何人靠近妈妈,谁过来我就连踢带踹的跟他们拼,绝不许他们把妈妈带走。他们没有办法,就轮流出去商量。屋里还有人给我做工作。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不知道他们要把妈妈带到哪里去,我知道舅舅被他们活活打死了,妈妈会不会也被他们打死,我也许今后再也见不到妈妈了,于是我更紧紧的抓住妈妈的手不放,我不能没有妈妈,我很害怕……。” “虽然我的亲人都被他们绑架了,我无家可归,可我还是想出去,因为洗脑班里只有我一个小孩儿,当时我也挺害怕的。当天晚上,他们就轮流对我灌输诬蔑法轮功的东西,并威胁我说:不转化就不让我上学。大约到了晚上十点多才把我放开。那里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我一个人在那里特别害怕。他们不让我回家,还强迫我住在那儿。”

李颖,一个本应生活在亲情呵护、读书求知、天真烂漫、无忧无虑氛围的孩子,却无辜遭受如此悲惨境遇和背上了难以承负的心灵创伤,甚至连小学、初中教育都不能完整的读完。更让人悲伤和激愤的是,在全家七口被迫害致死只剩下母女二人的时候,母亲再次被中共非法诬判四年徒刑,并被致残卧床不起在北京公安医院里,至今生死未卜,可怜的女儿为救母亲出狱不成自己又身陷囹圄。这就是那个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惨无人道、无恶不作却把自己标榜为“伟光正”的中共邪恶政权所犯下的反人类罪恶。

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有两个叫徐燕、张聪慧的女中学生,她们都修炼法轮功。一个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因而剥夺了中考的权利;一个因给同学一张写有“法轮大法好”的纸条,就被学校开除,并被非法绑架到张家口市洗脑班迫害致精神失常。

在长达十四年的残酷迫害中,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千千万万个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千千万万个孩子失去了父亲或母亲,或失去了父母双亲,成为孤苦伶仃的孤儿;许许多多的孩子因为修炼法轮功或因父母修炼法轮功,因而被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年代里,这样的例子真是罄竹难书啊!
在当今的社会里,作为社会个体的家庭,都比较重视教育。特别是每个父母,都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家庭,也不会例外,也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可是有许许多多的家庭,却因为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无辜剥夺了接受教育的权利。中共历来声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等,并把它写进宪法和法律。可是在实际中却不是这样,在对待信仰法轮功的善良民众身上,宪法和法律都不算数了,自由、人权都没有了。把他们当作所谓“阶级敌人”对待,一味的打压迫害,甚至去惨无人道的活摘他们的器官牟利。

在镇压迫害法轮功的初期,中共为了平息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的阻力,煽动广大民众仇视法轮功,导演了一出“天安门自焚”伪案,毒害了许多世人。如今这出漏洞百出的“世纪伪案”的真相已经在全世界曝光,人人皆知。最近,中共黔驴技穷,又抛出中共特务奸商陈光标跑到美国纽约演闹剧,以期继续蒙蔽毒害世人,挽救其行将灭亡的命运。

在迫害没有结束的今天,在中共的胁迫下,许多学校及相关部门都存在对法轮功家庭及孩子歧视的问题。许多家长或孩子都不敢公开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或父母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否则在入学、就业等方面都会带来麻烦。中共当初把“天安门自焚”伪案写进小学与初中课本毒害青少年,在他们的心中埋下仇视法轮功的种子,至今许多学生还在受谎言的蒙蔽。法轮功人权在方方面面都能体现出来。

所以,结束迫害才能恢复法轮功学员作为一个公民的真正人权,结束迫害才能使法轮功家庭的孩子享有真正的权利和义务,结束迫害才能使民众免受毒害。而要结束迫害,就必须首先解体中共。中共不解体,迫害就一天不会结束。愿全社会全人类都来关注这场血腥的邪恶迫害,关注法轮功家庭的孩子受教育问题。使他们的童年、少年、青年都不再流泪、悲伤、痛苦,无辜的承受不该他们承受的苦难,像其他孩子一样能够活泼、健康、幸福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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