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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禄崙九旬老翁遇无良租客 华埠联成公所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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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实习记者林丹纽约报导)日前,记者从联成公所获悉,房东遇无良租客住“霸王屋”、不交租金不肯退屋的现象很普遍,有的甚至对房东敲诈,明讲要拿到几千至几万元不等才肯搬走,不少房东被弄得焦头烂额,一筹莫展,经常有华人为此到联成公所求助。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这一类租客是“职业租客”,钻房东不能强行清退租客的法律空子,所以房东出租房屋要懂得分辨租客,另外,不要违规出租房屋,以免给此类职业租客以敲诈之机。
  
10月20日,93岁高龄、家住布禄崙21大道的余老先生,拄着枴杖来到华埠美东联成公所求助,述说他的房子被无赖租客霸占,无法收回。余先生说,本来他的地下室是没有出租的,但看到周围的人都把地下室出租,好像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事,就大胆起来,把地下室间隔成一房一厅用作出租。当时一个男士说,只租半年,等老婆来了就搬走。余先生便把地下室租给了他。
  
过了半年,租客的老婆来了,还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他们不买床,睡在地板上。余先生给他们架起床板,但好心并没有换来租客好报。地下室阴冷潮湿,他们夏天也开着电暖炉,因为约定是房东全包水电,余先生眼看电费直飙,也只能哑口吃黄连。
  
由于地下室整天开着电炉,还住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安全隐患很大,余先生便通知租客搬离。谁知这时租客耍起了无赖,不肯搬走。后来甚至连租金也不交,余先生敲门也不应了,甚至扬言:就算去告,也还有半年时间住(因法庭审理判决需要时间)。余先生看到房子被霸占,还要代他付水电,非常揪心。
  
在无奈之际,余先生来到联成公所求助。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这类租客类似骗子,非常有经验,属于“职业租客”,在钻法律空子。赵文笙说,遇到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房东不能换锁、不能破门而入,不能私自清理租客的物品,否则就是房东违法,这种情况只能诉诸法律,通过打官司解决。
  
余先生问,如果法院判决了,租客仍不肯搬走怎么办?赵文笙说,这种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又称申请“执达吏”,即法院执行人员上门对租客清退,如果租客不在屋内,需要持有牌照的开锁匠开锁,然后法院执法人员对租客放在屋内 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之后封上封条,这样租客便不可再进入该屋,屋主便可收回房子。
  
余先生还咨询,如果自己主动向房屋局说明自己出租地下室是违规行为,这样房屋局是否可终止该租约。赵文笙说,房屋局针对这种违规出租情况可下达文件,但它没有强制执法权,不过房屋局的文件对法院的判决会有帮助。
  
赵文笙说,出租地下室是违法行为,如果遇上心怀不轨的租客,抓住房东怕违规被罚的心理,趁机敲诈勒索,房东反而吃了大亏,而且打官司耗时长又要花不律少师费,弄到身心疲惫,所以房东首先要合法出租,懂得保护好自己。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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