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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并中嘉案 台立院要求NCC驳回

顶新集团无品无良事证明确 经营电信、有线电视等媒体 必有害台湾人民身心健康与资讯权益 有损媒体经营适格性 要求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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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顶新黑心油引发全民公愤,继日前顶新三董魏应充遭收押、顶新二董魏应交辞台北101副董事长后,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9日通过决议,顶新集团无品无良事证明确,因此经营电信、有线电视等媒体时,必有害台湾人民身心健康与资讯权益,断无可能“保障公众视听权益并增进社会福祉”,要求NCC在接到台湾之星或顶新集团所托相关事业单位申请并购中嘉案时,应以有损媒体经营适格性事证,驳回申请。

NCC主委石世豪:决议前不表态

顶新集团除了有意竞标4G成立台湾之星进入电信市场,也有意以新台币720亿,并购全台最大有线电视多系统营运商–中嘉有线电视系统。但因为顶新接连爆发黑心油事件,引起全民响应“灭顶”行动,拒绝接受顶新的相关事业。对此,NCC主委石世豪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顶新购买中嘉的申请案,但NCC一定会依据法定职掌办理、仔细审查此案;不过他强调,NCC是由全体委员共同决议,他不会影响其他委员投票,所以在决议前不会表态。

民进党立委管碧玲指出,顶新是无良企业,NCC态度令人难以接受;管碧玲数度询问“让我们吃工业用油、饲料油有没有良心?”石世豪说,不评论其他部会的业务,但若以消费者身份,不会选择顶新产品。

顶新集团引发众怒,朝野立委对顶新欲并购中嘉网路齐声反对。国民党立委陈根德表示,顶新长年残害台湾人民,NCC须在中嘉案应扮演重要角色;蓝委杨丽环也说,接连爆发食安问题是国家之耻,是对全世界的负面宣传,不能让媒体落到令世人唾弃的顶新手中。

顶新空手返台 赚钱还拿去炒房

对于顶新曾风光的被称“鲑鱼返乡”,央行总裁彭淮南表示,其实顶新成为中国最大的台资企业后,宣布返台并没有拿钱回来,第一笔钱就是发行台湾存托凭证(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TDR),而在取得170亿元后,又把股权拿去抵押,部分资金再汇出到国外。

彭淮南也强调,台商鲑鱼返乡,欢迎增加在台投资、提高就业机会和增加国民所得,但有些台商回台很大部分在投资房地产,这就不是很理想的事。据了解,2009(民国98)年顶新回台发行TDR时,业界就盛传,大股东为了赚台湾人的钱,先拉高康师傅香港股价,再回台湾发行TDR,让发行价更漂亮。

张盛和:成立查税专案小组

财政部长张盛和指出,国税局已成立专案小组,针对顶新旗下所有的自有行业全面清查,若过去有享受租税优惠,也会用“日月光条款”全部追回。他强调,顶新接连发生黑心油事件,代表没有社会责任,企业风险加大,所以会要求公股行库针对快到期的贷款不再续借,若没有抵押品或不足,也会要求抵押品或增足,或是调高利率。

张盛和指出,顶新在上次的黑心油事件时,国税局即曾介入查税,当时已补税4亿余元。此次,国税局成立专案对顶新查税,且全部与顶新旗下的相关企业,都要查税。他也向顶新魏家喊话,希望能卖掉101股权、辞去董事,并且全面退出台湾,才能符合社会各界期待。◇

政府灭顶具体行动

一,收押顶新三董魏应充。

二,逼顶新二董魏应交退出台北101经营权。

三,要求NCC驳回并购中嘉案。

四,财政部查税,检讨贷款内容。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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