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杨曼晔讲亲身事 劝法官勿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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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20日讯】据明慧网报导,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杨曼晔女士于2014年8月29日被普陀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委托律师上诉,近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无理驳回。2014年11月初,杨曼晔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监狱。

杨曼晔女士曾五次被中共人员绑架,2001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遭受多种酷刑迫害;2005年8月出狱,不到半年第二次被普陀区国保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2013年10月9日晚,普陀公安分局警察闯入她家,再次将她绑架。

以下是杨曼晔法庭自述的主要内容:

我是杨曼晔,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中共迫害。我曾经是上海一个很好的事业单位的工程师,由于迫害,我被迫失去工作十四年。法轮大法被迫害已十五年了,期间我被迫害遭非法关押的日子累计已超过七年,这是迫害者的罪孽,不是我的耻辱。

我曾经是一个心胸狭隘、脾气暴躁的人。自从得遇法轮大法,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理,从此发自内心地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变得善良温和、宽容大度,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同事、家人都说我像是脱胎换骨一样,我的人际关系越来越好,在工作单位里,上级赞赏,同事佩服,客户信任;在家里,婆媳和睦,夫妻恩爱,母子关系融洽亲密。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我有严重的腰痛,每晚都要丈夫推拿按摩好久才能缓解疼痛,否则就根本无法入睡,还有严重的咽喉炎,每天都靠含着咽喉片、华素片才能度日,常常一天要吃一袋药,还有皮肤过敏,也是每年都要发好几次,需要去医院打针才能好。修炼不久,这些折磨我多年的顽疾都不治而愈,我变的容光焕发,皮肤白净细腻,明亮光滑,今年我虚岁48岁了,可是20多岁的小姑娘都羡慕我的皮肤好,所以说修炼法轮功极大地提升了我的生活质量。因为法轮功就是这么好,熟悉我的人都看到了,所以亲朋好友都知道法轮功好。如果要说宣传法轮功,那么我这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宣传。

这十五年来,国内媒体关于法轮功的报导都是假的,是栽赃不实之词。我的师父、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并于2009年获得亚太人权基金会授予的“杰出精神领袖奖”。法轮功如今已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支持信函3000多项;由法轮功学员组成的“神韵艺术团”每年推出一台精彩纷呈的“神韵晚会”,每年在世界各地巡演200多场,观众达数百万人次。法轮功禁止杀生,禁止自杀,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杜绝一切不好的行为,教给人的都是平和与理性。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么还有什么是正的呢?

在大法无辜遭迫害的十五年间,我被非法关押了将近七年半,2001年我第一次被劫持遭诬判时,我儿子才刚满七岁,上小学一年级,这分离将近五年。在座的审判长、检察员、书记员都为女性,可能大家也同为母亲吧?那么你们想来也能体会我当时的心情。今年我儿子已快二十一岁了,从出生至今他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岁月是在与母亲分离中度过的。

有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上天记录着人的一言一行一念。我知道公检法司领域也有不少好人,有人也是被动违心地在做违背良知的事情。但是人做了什么都得偿还,这是天理。就像二战之后对纳粹的审判中,哪怕是纳粹集中营的护士都被判刑绞死一样。但凡有理性、有判断能力的人,都会衡量是非对错,打击善良的一定是邪恶的,助纣为虐的下场也一定是可悲的。希望各位都能够觉醒,眼光放远一点,看清未来,摒弃邪恶,回归善良。你们的未来也是你们自己选择的。

责任编辑:谢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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