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利益冲突裁罚明确化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1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7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部分条文,罚则从倍数罚改成依交易金额级距裁罚,让裁罚明确化。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公职人员或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机关或受其监督机关买卖、租赁或承揽,交易金额未超过新台币10万元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交易金额10万元以上未超过100万元者,处6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未超过1000万元者,处6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者,处600万元以上该交易金额1倍以下罚锾。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交易金额以契约明定或可得确定的价格定之;如结算后金额高于原定金额者,以结算金额定之。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尤美女受访表示,修法主要是大法官会议解释文认为不管利益多寡都采用交易金额1倍到3倍罚锾,违反比例原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