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铭宗:IPO保留证所税

【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从民国98年到今年的初次上市柜家数 (IPO)的数字来看,有下降的情况;但曾铭宗认为,证所税的IPO部分要保留。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金天审查“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也就是年交易达新台币10亿元以上要课证所税,也就是“大户条款”。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表示,IPO是鼓励年轻人创业上市柜,现在替大户减税,但是IPO却是要课证所税,对于年轻人创业反而不公平。

曾铭宗表示,时间长一点来看,民国98年到103年的IPO家数分别为104家、162家、175家、144家、112家,103年就是86家,证所税确实有影响到IPO的意愿。

国民党立委卢秀燕问及,金管会是否为“剃头师傅”,要把所有的证所税都剃光?

曾铭宗表示,某个程度赞成租税公平,IPO他的意见是要课征证所税,但是大户条款可以一起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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