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曾铭宗:IPO保留证所税

2014-12-1711:38 中港台时间|12-1711:38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从民国98年到今年的初次上市柜家数 (IPO)的数字来看,有下降的情况;但曾铭宗认为,证所税的IPO部分要保留。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金天审查“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也就是年交易达新台币10亿元以上要课证所税,也就是“大户条款”。

民进党立委吴秉叡表示,IPO是鼓励年轻人创业上市柜,现在替大户减税,但是IPO却是要课证所税,对于年轻人创业反而不公平。

曾铭宗表示,时间长一点来看,民国98年到103年的IPO家数分别为104家、162家、175家、144家、112家,103年就是86家,证所税确实有影响到IPO的意愿。

国民党立委卢秀燕问及,金管会是否为“剃头师傅”,要把所有的证所税都剃光?

曾铭宗表示,某个程度赞成租税公平,IPO他的意见是要课征证所税,但是大户条款可以一起来讨论。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