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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分娩 丈夫适用5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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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25日电)劳动部今天表示,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仍可适用新版性别工作平等法5天陪产假规定,但明天就是陪产假请假最后期限,提醒符合请假门槛民众要请要快。

13日才上路的新版“性别工作平等法”,将男性劳工的有薪陪产假由过去3天增加为5天。不过,劳动部近日接获许多民众电话询问,若太太12日分娩,应该放3天还是5天?

劳动部近日颁布解释令,决定从宽解释,即便太太在12日、新法上路前分娩,仍可适用新法,等同新增两天有薪陪产假;不过,陪产假须在分娩当日及前后合计15天内请完,因此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最晚请假期限就在明天,提醒劳工要注意请假期限。

劳动部官员说,性别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是要纾解妇女生产前后身心压力,需要配偶陪伴及协助照顾,所以决定从宽解释。若雇主拒绝劳工请陪产假,可处新台币2万至30万元罚锾,还会公布负责人姓名。

此外,若男性劳工在新法实施前已请完3天陪产假,第4天用事假、特休假等假别去陪产,是否能要求将事假改为陪产假?劳动部表示,若劳资双方合意可以更改,但若雇主不同意,也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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