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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政庇作假案系列报道四 教会执事作假案结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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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道)华人社区律师楼涉嫌移民欺诈的案件在联邦南区法院连日审理,教会执事林丽英(LiyingLin,音译)涉嫌参与政治庇护作假的案件2月24日续审,开审前法官问询陪审团成员是否读过《纽时》周六刚发表的披露华人社区政治庇护造假现象的长篇报道,并单独了解他们的反应,以确定陪审员的判断不受文章影响。

第三名检方的合作证人李珍怡(Zhenyi Li,音译)出庭,首先接受辩方律师(Kenneth Paul)的盘问。李珍怡承认从中国来美国前已经知道美国有政治庇护,来美后知道很多人通过造假申请政庇,比较容易获得工作许可,而且速度快;当她看到律师助理游天龙替她编的假故事时感觉好笑,离现实比较远,但仍然按这个谎言申请;之后李珍怡请求国内的朋友将照片寄给她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告知对方,照片将用来帮她做假的政庇申请,在她的头脑中没觉得自己骗了朋友。

李珍怡政庇2012年8月9日获得批准,同年9月份她被FBI找上门,之后她在律师的建议下同意做污点证人,与政府合作,但是辩方律师指出,李珍怡2013年8月9日政庇满一年时,在申请永久居民的申请表格上再次说谎,在绿卡申请表的第九项问题“是否用假文件获得过任何移民利益”栏目中填了“否”,继续欺骗联邦政府。辩方律师通过这些盘问,试图证明李珍怡不是一个诚实的人,以此质疑李珍怡作为证人的可信度。

教会成员在台湾会馆(Taiwan Center)二楼的一个房间就餐,之后接受林丽英给他们有关基督教教义的培训。 (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提供)

由于辩方的一名证人没有出现,庭审接着进入结案陈词阶段。检方控教会执事林丽英犯有移民欺诈串谋罪,以及在Dai Nian 、Tao Bai和李珍怡的移民申请中犯有实质的移民欺诈罪。检、辩方对于林丽英在移民欺诈案中是否知情(knowingly)、自愿(willingly)产生争议,检方指林丽英作为政庇面试时的翻译,帮助、指导客户制作虚假陈述,在客户回答有误时,数次用脚踼对方暗示的行为,是串谋行为,辩方却辩称林丽英用脚踼对方,仅仅提醒客户没有回答清楚移民官的问题,辩方强调,林丽英是新加坡人,一心只想招募更多的人信主、留在教会,并非为了金钱的回报。

检方进一步指出,辩方提出的政庇系统被很多人造假利用,林丽英一心传道、不为金钱等等,都不是本案的焦点,焦点是林丽英的行为触犯法律,而辩方对证人提出林丽英指导客户制作虚假陈述却没有任何盘问与驳斥。

联邦政府2012年底突袭曼哈顿唐人街,搜查了市内至少10家律师楼,包括华人熟知的刘枫凌(Feng Ling Liu)、王文雄、吉尔(Ken Giles)、贾伯斯(Freddy Jacobs)等律师楼的26位律师、律师助理、翻译,他们被控涉嫌政庇申请欺诈,扫荡规模之大,动作之迅猛震动整个华人社区。

至今已有数名被告认罪,但教会执事林丽英是所有被告中第一个举行庭审的人,她面临的最高刑罚是35年监禁,经过五天的审理,该案今日(2月25日)将由陪审团作出判决。至于此案另一名主要被告律师刘枫凌,其夫婿苗裕昌(Yuchang Miao)数日都到场仔细笔录庭审过程,刘枫凌本人24日也到现场听审观察。据悉刘枫凌已聘请了刘醇逸“募款舞弊案”的辩护律师舍曼(Paul Shechtman)为她的辩护律师。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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