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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保员工作不保 议员:不排除上街头

民国105年起幼教法5年缓冲期满 将只有“幼教师”能教大班 全台教保员3万多名教保员若无法取得教师证将形同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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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教育部实施幼托合一,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民国105年(公元2016年)起只有“幼教师”能教大班,教保员需在2年内参加入学考、取得26个学分,通过国家级考试拿到教师证,才能教大班。台北市议员李彦秀12日表示,若教育部没有正面回应或配套,9月27日教师节前夕,将走上街头,让政府看到教保员的愤怒。全台教保员共3万多人,目前已有2万多人连署抗议。

中华民国幼教联合总会长陈静仪指出,幼托整合前,属内政部体系的托儿所,任用技职体系出身的教保员照顾2~6岁的孩子。属教育部体系的幼稚园,则聘任大学毕业幼教师教导4~6岁的孩子。但幼托整合、新法民国101年(公元2012年)实施后,却规定105年以后,5~6岁的大班孩子,至少需要一名幼教师任教,教保员不可单独教,否则幼儿园会被罚钱、减班,家长无法领取一学期1.5万元的学费补助。

李彦秀痛批,数十年教学经验的叫做教保员,不能独立带班,刚毕业的新鲜人却叫做幼教师,可独立带大班,非常荒谬。

台湾约有1万多名幼教师与3万多名教保员,目前幼教师起薪约新台币5万多元,教保员约3万4千多元。105年1月1日起《幼儿教育及照顾法》5年缓冲期结束后,教保员若仍无法取得教师证,将无法带大班,形同失业,影响最大的应是任用教保员教大班的私立托儿所体系。

北市教育局表示,幼儿大班需要一位幼教师与一位教保员协同教学,教保员不会因此失业,若幼教业者有相关心声,教育局会代为向教育部反映。◇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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