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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紫军:台越投保协定研议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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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9日电)越南反中波及台商,蓝绿立委要求政府态度应更强硬,否则台商权益难保。经济部次长杜紫军表示,将和越南重签一份文字更明确、涵盖更多的投资保护协定。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针对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动波及之损害与救济,如何提供台商具体协助”,邀请行政院国家发展委员会、外交部、经济部、财政部、侨务委员会等相关部会报告并备询。

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李庆华认为,政府对越方的态度应比中国大陆更强硬,并且要藉势引导台商回台。

民进党籍立委黄伟哲表示,有当地台商认为,越南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及东盟成员国,在关税考量下,“就算极度不安全,回来机会也不大”。

杜紫军表示,如果有台商有意借机提升生产层次、增加附加价值,政府当然会辅导厂商回台发展;不过,他说,有些台商看重的是越南的生产、劳动成本低,这类厂商可能就不适合回台。

另外,黄伟哲质询,越南对台商提出的赔偿,多采取赋税减免、低利贷款、贷款展延等方式,且投保协定的保障范围,并不包括G2G(政府对政府)层次求偿,以及经由第三地投资的台商,政府要如何协助台商?

他进一步说,台湾和印尼虽签有投保协定,但在1998年印尼发生排华暴动时,台商也有多人受害,时任经济部长的林义夫曾说要循双方投保协定求偿,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台商获得赔偿是零,这次政府对越南事件的处理,是否因印尼排华暴动得到经验或教训。

杜紫军表示,依投保协议内容,双方应友好协商 3至9个月,如没有具体结果,台湾企业可以向国际商会提出国际仲裁。

他指出,台越投保协定主要是针对P2P(个人对个人)及P2G(个人对政府),未来将和越南重签一份与国际上各国共用投保协定范本更接近、文字更明确及纳入经第三地投资台商的投保协定。

杜紫军说,一年多前开始和越方接洽重签投保协定,不过因国际谈判的不明确性,何时谈完还不一定,这次事件求偿会先适用旧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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