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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社区一周治安报告】

拦截可疑皮卡后搜出三十磅大麻

最高法院裁定搜查合宪 证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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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09日讯】(纽约讯)高速公路巡回员拦下可疑皮卡后,嗅出大麻的味道,接着搜查了车辆并发现30磅大麻。当事人要求忽略大麻的证据,因为搜查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最高法院认为巡逻员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可能有犯罪活动发生,所以搜查并不违宪,所得证据也不能撤销。

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执法人员不可随意搜查车辆,除非有客观的理由怀疑有犯罪活动发生。

911台接到报警,一位女士表示被一辆皮卡撞出路面,加州高速公路巡逻员拦下了拉瓦雷特的皮卡,因为车的特征与被撞女士描述的车相像。车被拦下来以后,另外一位巡回员也到了现场,两位巡回员闻到了大麻的味道,所以搜索了车的后箱并发现了30磅的大麻,巡逻员逮捕了拉瓦雷特。在法庭上,拉瓦雷特提出撤销搜查获得的证据,因为搜查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这一动议被法庭拒绝,拉瓦雷特等人就贩卖大麻的指控认罪,这一裁决获得加州上诉庭的确认,认为巡逻员是基于合理的怀疑进行拦截搜查的。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或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联邦最高法院认为,第四修正案允许进行简短的拦截搜查,如果“基于特定的、客观的基础,可以拦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人”,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此前的判例(United States v. Cortez,449 U.S. 411,417-418),合理的怀疑要基于总体情况来判断,总体情况又取决于“警察获得的信息,以及信息的可靠程度”。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有两点支持了巡逻员在这一情况下采取搜查:1)911报警台收到的女士的报警,提供了目击证据。而且从事件发生之后到这位女士报警时间很短,编造事故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巡逻员有理由相信报警的情况属于事实。2)皮卡车把女士撞出路面的事实,让巡逻员有理由相信司机是酒后驾车,这也为搜查车提供了合理的理由。

所以,联邦最高法院确认了加州上诉法院的裁决。

案件名:拉瓦雷特等诉加州(Prado Navarette v. California)
案件编号:No. 12-9490,联邦最高法院2014年4月22日裁定。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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