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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将课征遗产税与房地产税

2014-09-12 22:30 中港台时间|09-12 22: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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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12日专电)泰国总理帕拉育今天向国家立法议会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开始课征遗产税与房地产税。初步规划,遗产税的课征门槛是5000万铢(约新台币4663万元),房地产税率则依地目而异。

帕拉育(Prayut Chan-O-Cha)还指出,个人所得税与营业所得税与过去相同,并调整有关贸易的税收。

根据“泰叻报”(Thai Rath)线上新闻报导,房地产税率可能以每100万铢为估价基础,每100万价值的农地课征500铢、自用住宅1000铢、商业用5000铢、空地课征2万铢。

遗产税方面,5000万铢以下的税率是0%,5000万到2亿铢税率10%,超过2亿铢税率是20%。

报导指出,泰国过去有2届政府曾试图实施房地产税与遗产税,其中1次是2006年政变后的军政府,却因这两项法令非由民选政府宣布以致衍生争议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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