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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协争议 台校长盼县长当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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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日电)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今天表示,校园团协衍生许多困扰,建议将雇主认定改为县市首长,而非现行劳工团体协约所规定的校长。

劳工团体协约对象是雇主,在校园中,对象则是校长。教师工会近来在各县市,就会务假、工时等议题发起团体协约,让校长疲于应付。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薛春光表示,许多议题牵涉到学生受教权的谈判,校长难以处理,且校园内师长搞对抗,也无法让学生安心就学。

薛春光表示,劳动部认为教师聘书上写的是校长的名字,因此校长是雇主。但实际上,校园和一般公司行号差别很大,例如教师多半是透过联合甄试、分发到校,薪水也是由县市发,校长实则是“有责无权”。

薛春光建议教育部和劳动部协商,依协约事务性质区分雇主,单一学校事务以学校为雇主、校长为代理人,地方教育事务则以各县市政府首长作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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