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涛:刘汉死刑执行与周永康公审进行时

人气 4
标签:

【大纪元2014年09月04日讯】中共的法律是一个伪法律,是以维护一党专政的绝对权力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法律是被常委会的决议任意劫持的,党委有罪名筛选、刑期的调控(任意裁决权由党先用)等权利之外,中共的法律也常常成为一种应时应景的道具,作为化解危机诱导视点,或对中国现实社会舆论焦点的淡化与冲击,以发放“多巴胺”的方式引导渲染,转移视线的一种非常手段。

刘汉的死刑执行与周永康的公审时间也绝不会例外。在当今中国局势动荡,江派死而未僵,香港争普选愈演愈烈的关键时刻,刘汉的执行与周永康的公审都被中共分外看重,推出这两件事,要高层抉择。

先来看周永康马仔刘汉。刘汉、刘维案于2014年5月23日一审宣判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案件终审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目前已经接近一个月。

中共的死刑复核虽然是一个所谓的特殊程序,但中共的《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其时间,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也不曾提及。也就是说,这个时间可长可短。而这个安排恰好是为了中共邪恶政权的需要——在节假日,什么两会前,重大事件前后,以及社会出现对中共政权不利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将早已复核好的死刑犯填写需要的执行日期。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中共的暴力与谎言结合得很是严缝。“你不让路,一枪打死你”的河北省廊坊市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杀人案,终审判决(2000年7月26日)后死刑复核仅用了5天,8月1日就被迅速执行死刑。离案发不到两个月,那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平复民众愤怒情绪的需要。

又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2007年5月16日一审开庭审理,6月22日终审裁定死刑,复核用时18天。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让那些深受假药危害的大众产生错觉,以为中共还是伟光正。

再看:山东省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炸死情妇一案,从2007年7月9日案发,8月23日终审,复核用时13天,9月5日,为了中共的形象段义和死刑被迅即执行。整个案件用时也不到两个月。

以上的实例我们不难看出,中共利用国家机器杀人也像《九评共产党》中所说的“洗脑精致化”一样,都有邪恶政治的干预与夹持,处决罪犯不是按照法定程序等法律要素,而是根据中共对形势判断后左右时局的需要。

刘汉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光,用热血给中共的维稳做出贡献已经没有太多的悬念,而周永康案件的公审日期就很可能与刘汉走上断头台的时间发生关联。

何以见得?首先,刘汉是周永康的马仔,算是周案的“外围”,杀刘汉的同时公审周永康,还是震慑江家帮——血债要用血来还。同时给舆论一个看点,给央视一个说假话大话套话的素材。让人们在沸沸扬扬中将已经迟钝的神经元找到一个兴奋点而淡化其他公众热门话题——诸如党国概念的区分,香港普选,等等等等。

不过国内公审周永康还牵扯到一个罪名问题。中共虽然早已厚颜无耻,任意掩盖被清算官员的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但他们也在千方百计以其他方式化解。之前被判的王立军薄熙来等人就是如此。公众都知道周永康所涉最令人发指的罪行是反人类罪,即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但这一罪名也可能会被遮掩。所以,刘汉死刑执行的用处也在于将周永康核心罪名遮掩后将庇护“黑社会”强加给公众,使之成为一个非常看点。而之前刘汉判决书未公布埋下的伏笔将凸显在刘汉死刑执行与周永康公审之际,让中国整个舆论动向汇聚到这三个点上,中共又可以舒一口气了。

当然,不管怎么样,刘汉死刑周案公审都将为早前落马的一干人打开了报应的另一章节:中央610头目李东生、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四川省原政协主席李崇禧、文联主席郭永祥、湖北省原政法委书记吴永文,不久前落马的辽宁政法系统的张东阳、李文喜和周永康曾经的大秘书冀文林这些直接主管迫害、参与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或是参与秘密关押法轮功学员集中营的罪恶,或是为周提供迫害资金,或是知晓罪恶流程,他们也都将紧接着在周案的基调下被一一判决。

所以,中共可能将会精致安排刘汉的死刑执行与周永康公审这场戏。戏都有演完的时候,但高潮大多在结尾,中国时局大变在即,高潮将一波接一波。

责任编辑:朱颖

相关新闻
美中反腐合作有突破  江泽民家族海外财产或受追缴
沉静:共产极权下的知识份子
王岐山或释拿下江派“国家领导人”信号
山西官场地震释放三大信号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