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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吁国际法庭重视其南海权益

2015-11-0111:20 中港台时间|11-0112: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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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河内1日电)国际仲裁法院日前裁定,有权审理菲律宾就南海主权争议提起的仲裁案。越南当局昨天表示,希望国际法庭特别重视越南在南海的合法权益。

设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10月29日裁定,对菲律宾政府针对中国大陆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有管辖权,仲裁结果2016年可望出炉。

越通社新闻网站今天报导,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昨天答复记者提问时表示,越南将继续密切注意此案件进展,并保留采取一切适当且必要和平措施的权利,以保障越方在南海(越称东海)的合法权益。

黎海平说,越南支持遵守和全面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所有规定和程序,包括以和平方式解决有关该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的任何争端。

越南保留在南海的合法权益,包括对西沙和南沙两个群岛(越称黄沙和长沙)的主权,以及依据UNCLOS公约规定在相关海域享有的权利和权益。

他指出,越南希望国际法庭采取UNCLOS公约相关规定,针对此案做出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判决,特别关照越南在南海的合法权利和权益。越南将考虑采取下一步的行动,以维护其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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