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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代购涉逃税 阮经天获不起诉处分

2015-11-28 08:36 中港台时间|11-28 08: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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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日前摔车受伤的艺人阮经天,今年2月透过曹姓友人代买车壳,却因为曹男疑似为了逃税,擅自将发票从200万日圆(约16,000元美金)改为11万日币(约920元美金),遭关务署基隆关依伪造文书罪移法办。基隆地检署27日完成侦结,认为阮经天未经手购车相关事务,不起诉处分。

处分书指出,阮经天请曹姓友人向日本厂商购买车壳,曹男花费200万日圆购得车壳后,透过货物贸易的方式将商品进口回台,不料曹男擅自窜改发票上的金额成11万日币想要逃避关税,却被关务署基隆关揪出,由于阮经天为货主,因此将他函送法办。

对此,阮经天接受检方侦讯时表示,他只是委托曹男代购,且过程没有经手,但是法规规定车壳要登记车主,曹男才会在发票上登记他的名字,他坚称对于逃税细节完全不知情。

检方调查指出,车壳确实由曹男负责报关进口,阮经天仅出资购买,没有经手任何相关事务,同时也无证据证明阮经天刻意逃税,因此将他处以不起诉处分。

责任编辑:刘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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