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纬峻香港综合报导)上诉庭昨日驳回无线电视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要求暂缓执行定罪及判刑的申请。原审法官将在本月18日就案件定罪及判刑。
陈志云代表律师谢华渊表示,要求暂缓定罪及判刑只是行政申请,并非要推翻上诉庭早前的命令。他引用案例指陈志云已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若然执行上诉庭命令,双方或会就刑期提出上诉,届时便会同时执行两项上诉,产生不必要讼费。
但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质疑,如果要避免浪费时间和讼费,所有案件的被告在原审时都毋须被定罪和判刑。上诉庭三名法官认为无合理理据批准暂缓,驳回申请。
陈志云涉嫌收受利益案,上诉庭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指示原审法官潘兆童将陈志云及丛培崑定罪及判刑,两人要求暂缓执行获批,并押后到18日再开庭。由于陈志云未取得暂缓执行命令,丛培崑已撤销申请,原审法官将于18日再开庭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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