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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3亿人保10亿 魏应充保金创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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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顶新集团前董事长魏应充10日因获彰化地院裁准3亿元交保,而平安返回台北帝宝;不过11日一早再为顶新旗下的味全公司涉黑心混油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承审法官江俊彦发现魏应充有新加坡居留权、恐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魏应充加保3亿元现金,并另需有人保10亿元,登上台湾天价交保排行榜首。

前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中央社)

台北地院审理前年10月大统长基食用油混掺铜叶绿素案,11日传唤魏应充出庭,当法官在庭上询问魏应充是否有国外居留权或公民资格时,才发现魏应充拥有新加坡居留权,再加上检察官认为魏应充恐有逃亡之虞,要求法官提高保金或羁押。不过魏应充则强调,自己已有3亿交保金,加上每天还得报到,不可能逃亡。
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交(中)11日抵达台北地院,替魏应充作人保,签立书面保证书。(中央社)

不过法官认为,魏应充所拥有的股票、房地产虽然至少有13亿余元,且依财务杠杆来看可运用金额更钜,境外也有广泛的事业经营,确实仍有逃亡之虞;但考量魏应充的台湾知名度高,且已遭限制出境,若要冒用他人名义出境难度甚高,因此裁定魏应充须加保3亿元,再加人保10亿,总经理常梅峰在北院则以1千万元交保,以确保2人日后到庭。

魏应充得知加保3亿人保10亿后,脸色铁青,指示律师团汇款3亿元到北院在台湾银行的担保金专户,随即便到候审室等候人保。约4小时后,顶新二董魏应交抵达法院充当人保,前后不到10分钟便离开法院,让魏应充有惊无险交保获释。

更裁都是同法官审理 彰检放弃抗告

对于魏应充三度三关交保,彰检经研议后,认为依台湾的羁押抗告制度,纵使曾经二度抗告成功,但二审法院发回均由同一审判庭更为裁定,为避免本案反复于一、二审程序中耗费司法资源,甚至因此延宕本案事实审理的进度,因此放弃再提抗告。不过彰检也强调,放弃抗告与北院裁定魏应充3亿交保与10亿人保无关。◇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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