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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合理利润拍板 全年171.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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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0日电)反映燃料成本下跌,台湾4月新电价今天拍板,每度平均降幅约7.34%,电价审议委员会定台电合理利润为全年新台币171.67亿元,利润若超出171.67亿元就要“吐出来”。

委员会同时也删除再生能源附加费22.49亿元。由于每度平均电价比去年的基准电价由每度3.1139元降为2.8852元,台电预估1年电费收入为6045亿元,年减479亿元。

新版电价公式4月1日上路,实施后每半年调整1次电价,经济部电价审议委员会今天上午9时开会,原订12时结束,但因讨论激烈,且有委员坚持应扩大降幅,延至下午约1时才结束。会后由经济部次长沈荣津主持记者会。

台电预估全年燃料费用(包括自发及购电)新台币3399亿元,比去年的3915亿元减少516亿元,委员会并删除不合理的成本细项,民国99至102年的再生能源附加费22.49亿元,未放行台电过关。

不过,能源局长林全能表示,再生能发展基金条例明定电价可反映再生能源附加费,因此委员会接受计入103年再生能源附加费成本。

另外,委员会决议,每度平均电价比去年的基准电价由每度3.1139元降为2.8852元,平均降幅约7.34%;如依此计算,台电预估1年电费收入为6045亿元,年减479亿元。

至于台电今年的合理利润,委员会定为全年约5%,达新台币171.67亿元;台电总经理朱文成表示,下次10月调整电价时,会采半年预估、半年实绩值计算合理利润,如果超出171.67亿元,就要“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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