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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扬州“大管家”贪腐的“四个想不到”

2015-04-1009:41 中港台时间|04-1010: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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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道)有江泽民“扬州大管家”之称的南京原市长季建业,近日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有官媒博文称,季建业案的判决有“四个想不到”。

4月7日上午,山东省烟台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4月8日,新华网博客发文称,季建业被判15年是咎由自取,季建业案至少让公众有“四个想不到”。

一是什么岗位都敢胡来。季建业从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的小官一直到南京市市长,这过程都在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二是受贿时间之长令人瞠目结舌。其受贿时间从1992年10月至2013年上半年,长达21年。

三是建筑腐败占九成。季建业共有7项犯罪事实,6项涉建筑腐败。

四是3人行贿占比超总额九成。季建业先后21次非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财物1132万余元,而徐东明、朱天晓、朱兴良3人给予的财物约占季建业受贿总额的94.1%。

季建业被判15年的消息传出后,大陆网民议论纷纷。各大新闻网站相关评论跟帖中“太轻了”、“不认同”、“出乎意料”、“为什么不是无期徒刑?为什么不是死刑?”等声音较多。

相关大纪元文章跟帖上有读者分析:“贪污那么少?要那么少,怎么这么热衷拆迁?而且才没收那么点钱。估计一定是把江蛤蟆给咬出来了,所以才这么轻判。”还有读者称:“举报江泽民是正确的,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抓住。”

此前,2013年10月季建业被宣布接受调查,2014年中国大年除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21世纪经济报导》报导,季建业在接受调查期间,配合调查,并写出了万余字的《我的悔过书》。

季建业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心腹,受江泽民提拔一路高升,在江泽民老家扬州任市长、书记达8年,被称为江老家的“大管家”。2005年,江泽民“全退”后第一次返乡时,季建业陪在江身边鞍前马后伺候。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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