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梁粉张震远欠薪判囚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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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刚被高等法院颁令破产的“头号梁粉”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日前承认拖欠工薪酬案,昨日(23日)被判囚6星期。裁判官指案情严重,并认为张震远没有真诚悔意,判监是合适的。张震远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担任商交所主席期间,拖欠一名员工共二十万七千元薪金,及没依照劳资审裁处前年11月的判令,支付近三十四万元欠薪等款项。早前承认两项控罪,昨日早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6星期,获准以5千元保释,但要交出旅游证件,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张离开九龙城法院时没回应记者提问。

裁判官指张震远没真诚悔意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表示,今次案件张震远多次转换律师,而且一直有妻子替他交租,到上月才搬出月租16万元的浅水湾住宅,证明他有办法筹集资金去支薪,但没有优先处理欠薪问题,至今都未支付,而且涉及数额不少,是无视劳审处的判令。

裁判官又指,判社会服务令的前提是被告有悔意,但觉得张震远没真诚悔意,加上案情严重、涉及金额庞大,而且拖了一段长时间,认为判监是合适。参考了过往欠薪案例,雇主欠薪一般须判处即时监禁,两项控罪各判监6个星期,两项判刑同期执行。

期间张震远的代表律师指,虽然张震远已经破产,但仍然不时要回大陆寻找商机,希望裁判官批准他保释期间可离港,但被拒绝。

裁判官宣读判词时,张震远不时低头皱眉,又一度闭上双眼,当知道被判入狱时,他显得有点错愕。

裁决示政府打击欠薪决心

劳工处表示,裁决清楚显示当局打击欠薪的决心。发言人说:“法院今次的判刑有助向所有雇主及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发出强烈信息,提醒他们违例欠薪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判令是严重罪行,切勿以身试法。劳工处会继续竭力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强调政府绝不容忍任何剥削雇员法定权益的行为,一定会将违例雇主及公司负责人绳之于法。

被称为头号梁粉的57岁张震远过往担任多项公职,包括市建局主席。2012年特首竞选期间,担任梁振英的竞选办主席,同年7月,获委任为行政会议成员。2013年5月,他成立的香港商品交易所出现经营困难要交回牌照,更因财务问题,证监会和警方介入调查,张震远之后辞去所有公职。商交所去年4月被颁令清盘。陷入财困的张震远,上星期三被高院颁令破产,其欠债超过一亿。

责任编缉: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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