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犯错官员复职或升官 为什么不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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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7日讯】现如今,“证无可证的奇葩证明”正在神州大地“方兴未艾”着。新华网(2015年05月15日)为此做了详细报导。比如,报导说,再婚生娃要前任配偶开证明,开“无犯罪证明”先要证明你需要这份证明,搬家要证明家中物品不是偷来的……

我们的“人民政府”官员们如今是越来越会刁难老百姓了!古语有“苛政猛于虎”一说。今天,当然不敢这样说了,但是,一些恶政的确是狠于狼呢。据说,某地政府居然还需要这样的证明:婴儿没有犯过罪!

老百姓办一件事必须要这些“证无可证的奇葩证明”,咱们这些小民们当然只有“遵旨照办”。在“遵旨照办”的同时,我就想,一些曾经犯错的官员,他们在复职/升官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要任何“证明”呢?

据媒体报导,因三鹿毒奶粉下台的中共官员几乎都已复职或升官了。比如,吴显国,曾任共青团廊坊市委书记,2005年始任职石家庄,次年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并升任河北省委常委;2007年当选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08年石家庄爆发三鹿毒奶粉事件,他引咎辞职。然而,现如今吴显国在河北履新,已经名列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了。

我相信,只要一说“三鹿奶粉事件”,人们大概都会毛骨悚然。三鹿毒奶粉事件是什么?不就是一些官员拿老百姓的性命开玩笑,或者说,把老百姓不当人看而结出的恶果么!

那些曾经在该事件当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官员,如吴显国者,在他们”赋闲”的日子里,真的有悔改之意?果真如此,咱们这些老百姓怎么知道呢?是不是也需要一个“证明”,证明他们的确悔过自新了,而且,这样的悔过自新又的确能够让老百姓放心,他们复职或升官的确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可是,什么都没有,因三鹿毒奶粉下台的中共官员几乎都已复职或升官了!

现在,“三严三实”这个语词正在成为各大媒体的“座上宾”: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那些因三鹿毒奶粉而下台的中共官员,他们的复职或升官,是不是都符合“三严三实”之要求?如果是,拿什么来证明?

如果没有任何可以公开的证明,他们就如此“低调”地重新走马上任,这是不是拿“三严三实”当儿戏?!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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