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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银行房贷欺诈案庭审追踪系列报道之三十九

国宝提撤案动议 未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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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引人注目的国宝银行涉嫌伪造文书、帮助客户获得联邦购房贷款案,检方证人已全部做证完毕,昨天(5月8日)辩方提出撤案动议(Motion to Dismiss),法官认为没有理由停止庭审,未予采纳撤案动议、撤销整个诉讼案,检、辩、法三方接着就案件中多项控罪中的若干项措辞会谈一上午,预计下周开庭将继续辩论。

根据检方的指控,被告犯有房贷欺诈、重大盗窃以及伪造商业记录等多项罪名,已有十多名在借贷业务中不同岗位的国宝银行前任职员认罪。辩方昨日提出撤案动议时表示,开审至今没有证据证明国宝银行高层对“违规行员做假”知情,检方说的“都是猜测”。
但检方认为,国宝银行高层知情,这些造假的档案“说明了一些问题”(demonstrate something),国宝银行只是“选择性的”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宝前首席信贷长王耀华了解客户的一些头款来自大陆,包括通过“标会”筹钱支付头款,实际上是借债,但是并没有让房利美知道这是一个债务。

而辩方提出,国宝银行的贷款审核标准比房利美要求的都详细,比其他银行的标准都高。很多贷款申请都被王耀华拒绝。就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来看,根据房利美自动审批系统(简称DU)的放贷指导规定,没有理由不借钱给贷款人,没有证据显示哪里错了。

但是检方说,国宝银行鼓励借款人在银行开户,如果客户要存入大笔现金时,其雇员会说服客户把所有现金都换成支票再存入,以避免引起税务局(IRS)怀疑,这些都不是房利美的合同内容,与房利美的放贷指导没有关系,超过合同要求,做了银行不该做的事。检方质疑,银行所为不是为了房利美,而是为了自己才提出这些要求。

法官认为没有理由停止庭审,未予采纳撤案动议、撤销整个诉讼案。至于亲属赠金文件,围绕客户从中国的亲友筹钱支付头款,但是几年内没有还款的问题,检、辩、法三方也进行了讨论,辩方认为,这是客户自己的债务问题,跟银行没有关系。

国宝银行董事长孙启诚日前曾表示,虽然撤销罪项并不容易,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不会批准,但是国宝“上诉到底”的决心不变。接下来辩方将传召自己的证人,以反证检方的观点。最后陪审员会作出裁决,如果陪审团判定无罪,此案将结束,如果认定某一罪项成立,则辩方会继续上诉。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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