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布朗士男子被警察用电击枪打死

人气: 31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5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程成综合报导)星期一(6月8日),布朗士一名有犯罪前科的男子在吸食大麻后,挥舞剪刀情绪不稳,后被赶来的警察用电击枪(Taser)打死。

据《纽约邮报》报导,被打死的男子叫马里奥‧奥卡西欧(Mario Ocasio),今年51岁,住在奥本学院(University Heights)附近,有多项犯罪前科。1985年,他曾因试图谋杀警察被判刑19年,获释后又开始贩卖毒品。周一早上8点左右,警局接到奥卡西欧女友的求救电话,说他刚刚吸了许多合成大麻(Synthetic Marijuana),有些亢奋,手中挥舞剪刀有暴力倾向。警察赶到其住所后,奥卡西欧与警方发生冲突,被警察用电击枪打倒,随后被送往医院,早9点50分,医院宣布其死亡。因死者身上有瘀伤,奥卡西欧的家人对警方处理方式非常不满并提出质疑,称当时奥卡西欧已放下剪刀,但警察还是残暴殴打他并用电击枪攻击他,导致其死亡。

电击枪可能会被滥用

电击枪(Taser,又称泰瑟枪)原本是一种非致命武器,与警棍和辣椒喷雾枪属同一级别。它发射高压电流使被击者全身肌肉失去控制而痉挛,缩成一团。电击枪虽有5万伏高压,但不会直接致命。

可是据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的报告,从2001年到2012年有至少500人在被抓捕过程中或在监狱服刑时遭警察用电击枪袭击身亡,因强烈电流震动可致体内旧疾发作或导致心脏功能紊乱。据电击枪制造商透露,全球有超过1.8万个警察局购买了电击枪,每天平均使用900次。尽管电击枪已经避免了许多死亡案件的发生,但是调查人员和警方强调,电击枪有时还是会被滥用。

2007年10月14日,波兰藉移民罗伯特‧斯坎斯基(Robert Dziekanski)在温哥华国际机场与加拿大皇家骑警发生冲突遭电击枪电击身亡后,引发了社会对使用电击枪的广泛讨论,并将电击枪归为致命武器类。

其实,在使用电击枪的说明书中已经明文列出安全建议,包括电击枪仅限于抓捕,或用于可能对他人构成人身威胁的嫌犯,不得用于“消极抵抗”的目标;避免对同一物体重复电击;目标被击倒后,还需要保证其呼吸通畅等。

警察用电击枪打死人屡见不鲜

最近还发生了多起警察用电击枪击毙罪犯的事故。

据《罗切斯特民主纪事报》(Democrat and Chronicle of Rochester)的报导,星期日(6月7日)早9点左右,在纽约州罗切斯特城(Rochester)的Tremont和Morgan街道,50岁黑人男子理查德‧戴维斯(Richard Davis)开着一辆红色货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他先是撞了一辆轿车,然后又撞了附近的一个教堂。警察赶到后,他没有听从警察的指挥,而是继续开车,并先后撞了马路上的路牌、栅栏和私人房屋,并向警察挥拳头。最后,警察用电击枪向他开枪。戴维斯被送进医院后不久,宣布死亡。

另一起是在4月初,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Albany)市一名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39岁男子唐纳德‧艾维(Donald Ivy)被三名警察包围并被电击枪击中后,引起心脏病突发,不久身亡。

同月在南卡罗莱纳州的北查尔斯顿市(North Charleston),33岁的白人警察斯莱格(Michael Slager)也用电击枪击毙了手无寸铁的50岁黑人司机斯科特(Walter Scott)。斯莱格目前已被警察部门开除,但如果谋杀罪名成立,他将被判30年至终身监禁。事件发生后,该市的所有警察都开始佩戴随身摄影机。

责任编辑:季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