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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新法: 雇主面试不许问有无犯罪纪录

柳芳
2015-06-12 05:07 中港台时间|06-12 23: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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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柳芳编译报导)纽约市周三(6月10日)通过新法,要求私营公司雇主在对求职者做前期面试时,不得询问对方是否有犯罪纪录或是否曾被监禁,而只能等到公司决定聘用此人时,才可以问到此问题和做犯罪纪录背景调查。美国70%的大公司对应聘者做背景调查。

据《财富》杂志报导,截至5月,美国已有17个州和100多个城市通过了这项有助求职者的“平等机会”法,减少雇主在面试时提及不必要的问题。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纽约市也终于加入了这个行列。周三纽约市议会以45比5的投票结果通过这项法律。

在此之前,纽约市已经禁止市政府部门及承包商对应聘者在最初面试阶段问及是否有犯罪纪录的问题,新法的推出使这一禁令推广至私营企业的雇主。

根据新法的要求,一旦雇主向应聘者发出有附加条件的聘用函,便可以对他做犯罪背景调查。如果雇主之后决定取消聘用函,必须向对方提供书面解释,同时将录用机会保留3天,以便双方进一步讨论。

美国7千万成年人有犯罪纪录,为了避免这部分人求职时受到歧视,全美范围内出现了减少面试中问及犯罪纪录的运动。新举措也减少了对有色族裔的负面影响,因为在美国监狱服过刑的人群中,超过60%是有色人种。

责任编辑﹕原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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