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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有选举权 日本修法过关

2015-06-17 11:36 中港台时间|06-17 11: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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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报导】(中央社东京17日专电)日本参议院今天一致同意通过,选举权年龄由“20岁以上”调降为“18岁以上”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这是日本70年来首度调降选举权年龄。约有240万人将成新选民。

这项公职选举法修正案本月初在众议院院会通过,今天在参议院院会通过,公布1年后实施,预估明年夏天举行的参议院期中改选时,就能实施“18岁选举权”。

日媒指出,外国的主流是“18岁有选举权”,现在日本终于也能实现。日本于1945年规定选举权年龄为“20岁以上”。

修法的内容明载,1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牵涉买票、卖票等连坐制的恶质违反选举,原则上将被送检方处理,若遭起诉,与成人一样被惩处。

但目前规定“20岁以上是成年”的民法、以未满20岁者为对象的少年法的规定没变更。

这项修法法案的附则记载,鉴于“18岁选举权”的法案过关,今后应重新检讨民法和少年法等法令。

选举权年龄调降为18岁以上,目前对于限制高中生参与政治活动的情况、参与政治的教育如何充实等,将成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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