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编译报导)《星报》根据资讯公开法获取的文件显示,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与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2014年达成的一项秘密协议提出,应允许2家机构在未事先经各自主管部门允许情况下进行技术、设备、信息、资源与人员共享,为共同目的互协互助。
CSIS主管科罗伯(Michel Coulombe)在一份备忘录中对公共安全部长布兰尼(Steven Blaney)解释说,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谅解备忘录)应允许CSIS在必要情况下与CBSA达成更多具体协议,无需每次都向其申请审批。
实际上,CSIS是允许与其它部门与机构(包括外国情报合作机构)签署协议的,平时也经常这么做,但必须事先征求公共安全部长明确许可。但科罗伯此次提出的要求是更进一步,想省掉征求公共安全部长审批这一关。
该协议是否通过布兰尼批准,布兰尼办公室拒绝透露,也拒绝星报采访请求。但布兰尼发言人罗琳(Jeremy Laurin)在书面声明中说,伊斯兰恐怖份子威胁仍在,在当今全球处处面临威胁环境中,国家安全是项团队合作,这意味着CSIS得与许多其它机构展开合作,其中包括CBSA。
*漏洞:CBSA缺乏独立外部审查
由于没有注明日期,上述协议什么时候起草,目前还不确定,但在去年夏季随一批文件披露,这意味着,在保守党政府公布C—51新法案前,协议就已送抵布兰尼办公室。C—51法案最近通过立法,也是大大扩大政府机构在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共享能力,招致许多安全与隐私专家担忧,但保守党称,要确保加人安全,通过此法非常有必要。
渥太华大学安全研究员渥克(Wesley Wark)表示,安全机构就共同行动达成正式协议,并不少见。该协议显示,安全情报问责组织构架方面存在极大漏洞,即CBSA缺乏独立外部审查。
公开批评C—51法案的渥太华教授弗西斯(Craig Forcese)说,加拿大情报审查机构烟囱式特质,是这类协议最大担忧。如安全情报审查委员会(SIRC)可审查CSIS采取的行动,但对CSIS与CBSA、皇家骑警或加拿大电子情报机构等其它机构之间的合作行动,却无法审查跟踪。而其中,CBSA是目前唯一没有外部独立审查监管的机构。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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