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星報》根據資訊公開法獲取的文件顯示,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與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2014年達成的一項秘密協議提出,應允許2家機構在未事先經各自主管部門允許情況下進行技術、設備、信息、資源與人員共享,為共同目的互協互助。
CSIS主管科羅伯(Michel Coulombe)在一份備忘錄中對公共安全部長布蘭尼(Steven Blaney)解釋說,雙方達成的框架協議(諒解備忘錄)應允許CSIS在必要情況下與CBSA達成更多具體協議,無需每次都向其申請審批。
實際上,CSIS是允許與其它部門與機構(包括外國情報合作機構)簽署協議的,平時也經常這麼做,但必須事先徵求公共安全部長明確許可。但科羅伯此次提出的要求是更進一步,想省掉徵求公共安全部長審批這一關。
該協議是否通過布蘭尼批准,布蘭尼辦公室拒絕透露,也拒絕星報採訪請求。但布蘭尼發言人羅琳(Jeremy Laurin)在書面聲明中說,伊斯蘭恐怖份子威脅仍在,在當今全球處處面臨威脅環境中,國家安全是項團隊合作,這意味著CSIS得與許多其它機構展開合作,其中包括CBSA。
*漏洞:CBSA缺乏獨立外部審查
由於沒有註明日期,上述協議甚麼時候起草,目前還不確定,但在去年夏季隨一批文件披露,這意味著,在保守黨政府公佈C—51新法案前,協議就已送抵布蘭尼辦公室。C—51法案最近通過立法,也是大大擴大政府機構在國家安全方面的信息共享能力,招致許多安全與隱私專家擔憂,但保守黨稱,要確保加人安全,通過此法非常有必要。
渥太華大學安全研究員渥克(Wesley Wark)表示,安全機構就共同行動達成正式協議,並不少見。該協議顯示,安全情報問責組織構架方面存在極大漏洞,即CBSA缺乏獨立外部審查。
公開批評C—51法案的渥太華教授弗西斯(Craig Forcese)說,加拿大情報審查機構煙囪式特質,是這類協議最大擔憂。如安全情報審查委員會(SIRC)可審查CSIS採取的行動,但對CSIS與CBSA、皇家騎警或加拿大電子情報機構等其它機構之間的合作行動,卻無法審查跟蹤。而其中,CBSA是目前唯一沒有外部獨立審查監管的機構。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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