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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与“能实行”组成说话内容

下地宽也 / 译者:陈美瑛

2015-09-02 24:36 中港台时间|09-02 24: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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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说明时,很容易陷入只要自己说的是对的,对方应该就会明白的迷思。

例如,假设大家都熬夜加班的业务员们,听到业务企画部的人这么说,内心会怎么想呢?

“业务员再怎么忙也不要堆积日报,当天就要写好交出来。我们拟定业务策略时,如果不知道即时动态是要怎么做啦!”

相信业务员内心一定认为,“只会说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完全不知道我们业务员的工作到底有多忙!”

也就是说,只说正确的内容(正论)是无法打动对方的。

接着要思考的是,想要传达某些讯息时,除了自己认为“正确”的内容之外,是否加入对于听者而言能够实现的“具体对策”呢?如果答案是NO,该项企画案•提案就非常不可能通过。因为就算自己认为“正确”,对方也可能认为“办不到”。

总之,除了传达内容必须“正确”之外,也应该加入对方认为“能够实行”的内容。若想要做到这点,则必须说出具体日程表、时间、费用、人力资源等,也必须说明执行时发生阻碍的解决方法。

正确言论+具体对策,这是一次就能清楚说明的人会采用的说明结构。@

摘自《3秒思考,2秒决定》 商周出版社提供

责任编辑:颜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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