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鸣:解析改革开放的本质

——可怜的经济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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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23日讯】序言:2015年9月中旬中共释放出新一轮改革的信号,这一轮的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体的资本授权经营管制。如果鞭擗进里的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次改革只是中共一次重新划分地方与中央经济利益的手段,其根本目的只是借改革之名来稳固中共的统治,所谓改革,从来都是一场通过经济权利有限恢覆为手段,达到稳定中共统治的目的。下面,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从中共改革历史揭开借改革之名的经济覆权本质。

对于改革开放(Chinese economic reform),大陆官方的说法是“中国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开放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宣称改革开放的实质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进一步解放人民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如何?

我们首先要从人类文明的发展条分缕析,看看中共所宣扬的改革开放,到底 是怎么一回事。

一、从经济层面看

自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有了拥有私人生产资料(如石斧、弓箭、绳索、渔网等)的权力,随后有多余的私人财产(如食物、衣服)之后,全世界人类就都开始自发地进行商品交换。这种被天然赋予的商品交换的权力,从诞生之时起至今人们从未丧失过。当然了,赤色国家除外。

毛氏,把苏联那一套所谓的“计划经济”搬到中国,这其实就是一种配给供应的社会财富分配手段。从1953年开始实行的国有化改造直到1956年才基本结束,持续了整整四年,这种暴力抢夺中国社会的私有财产的做法,使得大陆社会的国民从此失去了生产资料,也丧失了自由生产、自由进行商品交换的一切条件。此后人民币以及各种票证,不再具有完整意义上的货币特征,它只是劳动小时和配给凭证的代表。由此更引发了社会生产力下降、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以及无可避免的社会动荡。

由于中共内部权力斗争,从1957开始的大饥荒、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一直到毛氏死亡,整个中国社会经济几乎崩溃。邓氏在1978年开始掀起的改革开放,经济层面看,抛开一切空洞的口号,也就是恢复了大陆国民的经济权利,自原始社会人类就拥有的权利——“个人可以拥有生产资料、商品交易合法化”。但令人感到荒谬的是,明明是恢复了人们本来就该拥有的权力,却被中共大肆宣扬成了不世之功。

二、改革开放的两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

(1)在农村实施土地承包。这本是中共1949建政前就承诺分给农民的 土体,过了30年后才以承包的方式再拿到农民手中。

(2)在城乡逐步允许个体工商户在有限的自由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当 然,很多利益巨大的行业依然控制在国家体制手中,比如:石油、电力、烟草等。

即便如此,勤劳的中国人也迸发出了极大的创造性和劳动热情,在短短10 年内,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因此我们称为:有限的经济权利恢复。

上表:1980-2010年中国大陆GDP列表(按国际汇率换算成美元),取自世界银行数据库

(注释:因为中国大陆实行汇率管制,80年代中期人民币曾大幅贬值,所以1986年GDP换算成美元时候数值出现下降现象)

2.第二阶段:

国家层面,1992年邓氏南巡前后,掀起一波国资重组的浪潮。此次机构 “改革”,裁撤改组了以前的若干部委,如: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国家轻工业局、纺织工业部……这些所谓部门裁撤改组,其本质是在立法不健全的情况下,将大量的国有资产转移到了个人手中。这些个人,当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经过这样对庞大资产的瓜分,一批官员及家属迅速暴富。

恢复了对外正常贸易的门槛后,中共特权阶层对民众的盘剥,实际上从以前吃特供、住大面积房子的级别待遇腐败,陡然上升到了向国外转移巨额财富,通过离岸公司对国内进行敲骨吸髓。然后再通过移民、转移财富,来享受在国内盘剥的成果。

节选红色家族所控制的行业(2014年数据)

三、综合解析

改革开放,从政治、经济角度上连贯起来解读,能够得出如是结论:1949年以后,经过各次运动特别文化大革命后,中共在大陆的整个政权体系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使邓氏不得已恢复了国民本来 就应该有的经济权利(私人拥有生产资料、可以进行有限的商品交换),以此来获得国民的支持,从而使中共在大陆岌岌可危的统治得到了延续。这里,我称为49年之后经济权利的恢复,简称:经济复权。相比于前苏联及东欧各国,都是在国内经济崩溃的情况下导致政权崩盘,中共成功地延续了他们在大陆的统治时间。在此之后,中共变本加厉地从经济覆权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中,获得了更加巨大的利益。据此,我们可以明白,经济复权,只是邓氏不得已而为之的软性维稳手段之一,任何触碰到他们统治底线的人和事必将遭到消灭,譬如 “六四”、“法轮功”、乃至如今的各种维权事件。

我们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在部分经济权利得到恢复后的中国,社会能得到空前发展,并非中共所恩赐,这些原本就是每一个国民的天赋人权之一。我们在这片土地辛苦劳作,上天所赋予的无上权利,却被人为地剥夺了。时至今日,世界人权公约里提到的各种权利,包括“自由迁徙、自由生育、享有同等医疗、教育权利、言论自由、安全得到保障等等”,在中国大陆,却依然没有得到实施。

撰写此文,是希望大家能从根本层面认知所谓“改革开放”的本质,中共还欠大陆国民若干权利没有履行,不要因为可以通过自己劳动吃口饱饭,有个遮风避雨之所,就忘却了作为“人”,所本该拥有的权利。

或许若干年后,当人们评议改革开放的时候会采用这样的语言来进行描述:改革开放,是为维护和延长当局的统治,采取“经济复权”来达到软性维稳目的的政治行为。

--原载《公民议报》

责任编辑: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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