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承销债券 债券一姐孙明霞送副处长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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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近日,曾有“债券一姐”之称的孙明霞行贿细节曝光,其为在浙江省承销债券,向该省发改委一副处长行贿数百万(人民币,下同)。

澎湃新闻10月23日报导,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判决书显示,“债券一姐”孙明霞为顺利承销浙江多家公司债券,向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原副处长柳志文行贿。

据柳志文的丈夫王宜功犯受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王宜功系浙江奥德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7月29日被刑拘,同年8月被捕。

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指控,王宜功之妻柳志文2005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企业发债项目过程中为孙某甲曾任职的国信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谋取利益,并通过王宜功非法收受孙某甲贿送共计45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比对证实,孙某甲就是“债券一姐”孙明霞。

判决书显示,孙明霞从2004年10月至2013年10月,曾任华西证券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华林证券总裁助理、副总裁、业务总裁,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总裁等职。

2008年下半年,由王宜功出资,以其姐夫胡某的名义成立了杭州卓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卓联),且与孙明霞签订了虚假的债券销售顾问协议。

孙明霞于2009年4月30日以支付咨询费名义从华林证券公司汇入350万元至杭州卓联。

2010年上半年,王宜功以其母亲的名义在杭州中信银行开设账户,孙明霞同年转入账户100万元。

2016年8月4日,金东区法院认为,王宜功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属共同犯罪。王宜功系从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

判决书及公开信息显示,柳志文曾任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副调研员,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2014年5月后,任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证人证言证实,柳志文在省发改委财金处工作期间,负责债券相关工作。孙明霞2005年到浙江省开展业务,经人介绍认识柳志文,柳志文对其在债券发行方面提供帮助。

为输送好处给柳志文,孙明霞2009年建议柳志文注册成立投资咨询公司,柳志文让丈夫王宜功成立了杭州卓联。

判决书显示,2008至2009年期间,孙明霞想承销浙江省能源集团和省交通投资集团的债券,柳志文向上述两家单位推荐其团队并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和协调,使孙明霞顺利承销上述业务并获得巨额利润。

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2月23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发行债券,募资规模47亿;同年4月14日,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发行债券,募资规模22亿。上述的主承销商均为华林证券。

同年3月25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募资规模30亿,华林证券是主承销商之一。

上述三家企业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均是孙明霞当时任职的证券公司。

判决书披露,孙明霞从2004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浙江承销的企业债券共计635.5亿元。

传孙明霞供出数百人

据澎湃新闻网2014年8月13日报导,近日,中共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前司长张东生被调查。消息人士称,浙江省发改委财金处前副处长柳志文,约三周前被北京检方带走。

报导称,以上两人落马或与去年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总裁孙明霞案有关。报导引述业内人士话表示:“浙江发改委是最牛的机构。没有关系根本别想拿到单子。”而浙江发改委的企业债项目几乎都给了孙明霞。

原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总裁孙明霞曾被外界称为“债券一姐”、“债券女王”等。2013年10月,孙明霞及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裁侯宇鹏、债券交易部总经理谢文贤被调查。

《财新网》曾报导,未经调查部门证实的市场说法是,孙明霞供出了一个数百人的名单,导致发改委财金司不止一人被查,也波及相关券商。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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