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院拍板长照法修法 遗赠税烟税作为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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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06日讯】行政院会今天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调增遗产及赠与税、烟酒税烟品应征税额,作为长照特种基金的财源,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修正条文明定,长照特种基金的来源包括:一、遗产税及赠与税税率由10%增至20%以内所增加的税课收入;二、烟酒税烟品应征税额由每千支(每公斤)征收新台币590元调增至新台币1590元所增加的税课收入;三、政府预算拨充;四、烟品健康福利捐;五、捐赠收入;六、基金孳息收入;七、其他收入。

卫福部次长吕宝静表示,修法把长照财源做更清楚界定,原本遗产税1200万元免税额、赠与税的220万免税额不变,预估资产较丰富的人会受到影响,能增加60亿元税收。

她表示,烟酒税烟品应征税额将由每包11.8元调增至31.8元,每包增加20元,增加的税课收入作为长照稳定财源,预估增加158亿元税收,加上明年度已编列预算178亿元,合计足以达到第一阶段的330亿元目标。

修正条文也明定,长照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护理人员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设立机构住宿式长照服务的私立机构,除有机构扩充或迁移的情事外,不受法人化限制。(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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