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男子遭“四马分尸”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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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3日讯】“四马分尸”──即两个手腕各拴一根绳子,脚腕也各拴一根绳,然后由四个人向四面拽,受刑者立即悬空──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甘肃省镇原县法轮功学员田锁海遭受到这样的酷刑。

据明慧网报导,17年来,田锁海曾被当地警察绑架,遭电击毒打、“老虎凳”、“四马分尸”、被烟头烫、吊三天三夜等酷刑折磨。田锁海后被非法判刑4年,在兰州监狱一度命危。

中共最高法院2015年5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田锁海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并要求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

以下内容节选自田锁海的诉讼状:

1984年,我当时在部队服役,不知不觉得了肺结核病、胸膜炎,并且直到吐血的时候才发现。经过半年多的住院治疗,病情基本上稳定住了。但同年10月份,这些病让我无法正常地在部队训练和生活,只好退伍。回家后,由于治疗不妥,不知不觉中病又加重了。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吃药打针,病情才得到控制。后来,我又得了肝炎。家中又没有经济来源。这一切让我精神全面崩溃,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在这关键时刻,我在街上发现有人炼法轮功。我问:能不能治病;他们说:首先要做一个好人,才能祛病的。我说:一定能做一个好人。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炼起了法轮功。

我每天都坚持炼功,大约一周后,觉得浑身都是力气,睡觉也不盗汗了。我严格按照法轮功书(《转法轮》)上(做好人的)要求去做。炼了半个月后,我到医院拍片、化验,发现肺部病灶部位80%钙化,肝功能转阴,这令我非常惊喜。再到后来,我身体完全正常了,体力活也能干了。

2004年5月8日,镇原县610办公室(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公安局、刑警大队、临泾镇派出所等四所单位人员同村支书一起突然闯入我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将我绑架到临泾镇派出所。当天晚上,他们对我施以“四马分尸”的酷刑:两脚、两手腕各拴一根绳子,背靠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两人用力拉我两只手腕;前面两人用力拉两只脚;另外还有一人用烟头烧烫我的敏感部位和两小腿。

酷刑演示:火烫(绘画)(明慧网)

到了晚上1点左右,他们又把我弄到了镇原县刑警队。身上的125元现金也被抄走了。在这里,他们先用电棍打我,然后用手铐铐住双手,将绳子拴在手铐上,把我吊在房梁上,只让我的两脚尖接触地面。他们每两个小时往地下放一次,等十几分钟又吊上去。如此折磨我3天3夜,又送我到派出所继续迫害。

酷刑示意图:吊铐(明慧网)

2004年5月18日,他们又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全家人多年血汗钱买来的一辆价值6,500元的农用三轮车、一辆摩托车以及三轮车驾驶证。他们抢的时候,还把我的妻子推倒在地。这样的场面令她恐惧得失去理智,喝下了将近一斤的煤油。多亏抢救及时,她才不至于失去性命。

2005年3月21日,镇原县法院非法判我有期徒刑4年。4月7日,我被送到甘肃省兰州监狱迫害。

在兰州监狱,他们白天用手铐将我吊在织地毯的架子上。我对狱警说:“这是违法的。”结果他们把我弄到小房间里,两个人用电棍打,一个人用狼牙棒打,边打边说:“到这里来,不管你有理无理,你是龙,你就盘上,你是虎,你就卧上。”

我被打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全身疼得受不了,下半身看不到一片好的地方,特别是两腿、臀部都成了黑色的。后来我坐不了,只能站着。

在这里,酷刑虐待是家常便饭。我绝食抗议迫害,他们就用较粗玉米粉、大量食盐(量大)加水,对我强行灌食。灌食曾导致我呼吸停止,经抢救后才活过来。

2005年5月初的一天,村委会通知我家人说:你家中的三轮车、摩托车如果要的话,拿上6,000元来,再开回去。家人找亲戚邻居共借了3,590元钱送到公安局。他们一看,只有3,590元,钱留下,只给三轮车。听说,摩托车后来被公安局卖掉了。#

(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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