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最高法院判95岁前纳粹协助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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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穆华德国报导)德国联邦法院(BGH)日前对95岁的前纳粹成员格罗宁(Oskar Gröning)作出最终判决,判其有期徒刑四年。这是德国最高法院对在集中营里犯下“协助谋杀罪”的格罗宁作出的首次宣判,判决即刻生效。

德国人格罗宁生于1921年,年轻时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工作,主要负责管理被关押者的现金和首饰等有价值物品。德国媒体把他称为“奥斯维辛的会计”。2015年,他被指控协助谋杀了至少30万人。这一数字主要涉及“匈牙利行动”中丧生的犹太人,是指1944年5月至7月期间,大约42.5万名犹太人从匈牙利被运至奥斯威辛集中营,其中30万人被送入毒气室杀死。

当时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吕内堡(Lüneburg)法院经过审理,判格罗宁有期徒刑四年。格罗宁在法庭上表明,自己负有道德上的责任,但不承认应担负司法意义上的责任。随后,他提出了上诉。

如今,联邦最高法院维持了吕内堡法院的判决,仍判处被告格罗宁有罪。联邦法院的判决对于今后同类案件提供了参照。由于被告已经95岁,他是否要进监狱服刑主要取决于其身体健康状况。检察机构将评定他的身体条件还能否服刑。

五年前,德国也有过一次类似判决。2011年,慕尼黑法院判前纳粹集中营看守德米扬纽克(John Demjanjuk)有罪,罪名是协助谋杀集中营囚犯。此案之前,德国法庭认为,只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犯有杀人罪,才能判刑。而此案之后,被告即使没有直接参与屠杀,只要参与协助屠杀,法庭就可以判其有罪。不过,德米扬纽克在判决还没有生效之前就去世了。

德国媒体表示,联邦最高法院对“奥斯维辛的会计”格罗宁案的判决传递了这样的信号:在二战结束70多年后的今天,追讨谋杀罪的时效没有过期,协助谋杀罪也是如此。对于纳粹罪行,不管过了多久都将追查到底。即使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谋杀,只是谋杀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也要被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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