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核援助东电 追加400亿日圆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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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18日讯】鉴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赔偿及核去污等费用增加,日本政府随着向东电提供的无息贷款额度由目前的9兆日圆扩大至13.5兆日圆,将追加400亿日圆准备金以负担利息。

此外,用于建设去污废弃物的过渡性贮藏设施的资金一年增加120亿日圆(32.772亿新台币),支付时间也延长5年至35年。

日本政府汇总了新的资金支援措施,共同社17日获悉了其全部内容。

共同社报导,上述内容均将写入22日在内阁会议上敲定的2017年度预算案。虽然贷款本金将来会归还给政府,但用于负担利息等的国家经费将膨胀。由于尚不能确保东电能否按计划归还,国民负担今后也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经济产业省此前对用于赔偿的福岛核事故处理费总额预估为11兆日圆,现预计将增至21.5兆日圆,约为原来的两倍。

费用中除报废反应炉相关资金(总额8兆日圆)外,为东电提供必要时可兑换为现金的“交付国债”由国家免息垫付,计划用约40年从东电等收回本金,以确保对灾民的赔偿等不滞后。这一期间的利息由政府负担,原本列出了325亿日圆准备金用于利息部分,但由于总额膨胀且偿还时间延长,利息上升风险提高,因此新增了400亿日圆。

围绕上涨5000亿日圆的过渡性贮藏设施的费用,政府原计划用约30年每年向“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炉报废等支援机构”提供350亿日圆,现扩充至用约35年每年提供470亿日圆。

另一方面,关于上涨2.5兆日圆的赔偿金,拟通过加在电力公司的输配电网使用费上进行回收,每年600亿日圆,分40年完成。去污费用原则上通过出售“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炉报废等支援机构”所持东电股票的收益回收,但由于设置在返家困难区域的“特定重建据点”的去污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中央政府负担,总额预计为5年共3000亿日圆规模。

小资料:福岛核事故处理费是指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发生后报废反应炉、赔偿、核去污、建设过渡性贮藏设施所需的费用。经济产业省委员会汇总出总额达21.5兆日圆的新估算结果,其中赔偿费由5.4兆日圆增至7.9兆日圆,去污费用由2.5兆日圆增至4兆日圆。过渡性贮藏设施建设费用由1.1兆日圆增至1.6兆日圆,报废反应炉费用由2兆日圆扩大至8兆日圆。(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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