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善一情侣卖女买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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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三年前,浙江嘉善人丁某、贾某用卖亲生女儿换来的2万元(人民币,下同)钱买了只2000元的宠物猫。目前,这对情侣被双双判刑。网民称:已经不是没人性的问题了,是连畜生都不如。

据陆媒报导,今年26岁丁某同比她大一岁的男友贾某于2009年相识后生活在一起。由于两人都没有稳定工作,贾某又曾参与盗窃,双方父母一直不同意两人交往,所以两人也一直没登记结婚。

早在2013年6月左右,丁某已经怀胎快十个月了。两人因不务正业,没有稳定收入,竟萌生把孩子生下来卖掉的想法。

最终通过网络,寻找到江苏徐州的一个买家,对方出资2万元买下丁某的女儿。在买家的安排下,丁某在山东一家俬立医院剖腹产下一个女儿。拿到2万元钱后,丁某就和贾某回嘉善,转手买了一只2000元的宠物猫。

丁某竟大言不惭地说,当时正好看到网上有人卖宠物猫,很喜欢,手边有了钱就买了。

此事被披露后遭到了网民的痛骂。

“你猜测188”:好吃懒做,把自己的亲生儿女当成了一种赚钱的工具,枉为父母也。那可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啊。怎么就能当成动物一样贩卖掉了呐。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孩子的父母比虎还毒,比蛇蝎还狠。

“由来炒鸡喜欢小金”:连骂人的话都不想说,他们根本不是人。

“房趸”:伦理道德丧失殆尽。真不如个畜类了,任何一种畜类都不会这样做了。

其实这不是丁某第一次卖孩子,在2012年的时候,她就将自己的头胎女儿以1万元的价格卖掉了。

据报导,丁某的第一个女儿出生是在2012年4月,当时丁某正好和贾某闹矛盾,丁某背着男友,自己私下找了河南买家,以不足1万元的价格亲手把女儿卖掉。

目前,丁某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贾某因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但是,贾某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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